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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文就很想回 人權團體... 我覺得人權團體該保護的是我們這些守法的平民老百姓 人權團體該爭取的是我們這些想安心過生活的民眾 亂世真的要用重典 死刑這種東西絕對不能廢 每次看到飆車族這種新聞.. 最好的治本方法大概就是把這些飆車族的路線都圍起來 然後每個路線都排20~30個警察...拿衝鋒槍開始掃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權沒錯.. 但像這些人的存在 只是讓我們這些守法的人每天提心吊膽..擔心自己會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 只不過我的想法只是天馬行空罷了 應該不會有實現的那一天!! ※ 引述《goblin1280 (自爆隊)》之銘言: : : 我是建議"亂世用重典".. : : 但是還沒用某"仁苯"人權團體又會出來抗議.. : : 其實這影響選票不多啦.. : : 對她來說南部沒差這幾張票.. : : 照樣高票當選.. : : 只有自己自保.. : : 晚上騎車不要亂瞄低調點.. : :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 小弟我12~13年前高中時也是很愛玩車 50cc的小機車 : 但是我們那群算是玩很愛改車 然後競速這種的 : 成群結隊出去很少很少 因為後面往往也跟不太到 : 當時高雄市的飆車族也算是壞事幹盡 搶劫 路邊隨機砍人 : 絕對是比現在的更加兇狠 當時的警察也是 : 可能10幾年前還沒有什麼莫名其妙的人權團體吧 : 警察抓飆仔的手段可豐富了 : 下坡路段倒油 倒油就算了 躲起來等飆仔摔的亂七八糟後再拿特大特長的木棍 : 先k一盾再抓人 反正就說是摔傷的吧 : 或是拉那種有刺的路障 突然給你拉出來 速度快的輪胎破人也飛出去了 : 比較懶惰一點的就一堆條子躲在巷子裡 : 飆仔一出現馬上衝上去用長警棍扁下車 騎到一半被打下來的通常都很慘 : 而且也有很多無辜被抓的 反正當時未滿18騎機車晚上出沒在路上被條子抓的 : 送到少年法院 少年法院的法官不查事證一律先關再說 : 就有同學一行人5人3台車 當時高3有三人滿18兩人未滿 : 騎很慢被條子拿警棍打下來 抓回去後 : 滿18的高雄法院開庭 未滿的少年法院開庭 : 結果滿18的被判沒罪 未滿的被判公共危險罪 : 離題.................... : 總之 我是認為現在的飆仔因為時代變遷.教育程度提高的關係 : 不會做太瘋狂的事 成群結隊大概也只是壯壯聲勢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83.85
goinwindmax :11篇了XD 09/06 12:24
andymai :掃射會掃到無辜的民眾和車輛吧...直接追上去打就好了 09/06 12:25
SatoTakuma :快要停止討論了吧 09/06 12:26
makyqoo123 :你要台灣上國際新聞嗎? 09/06 12:39
yeng1217 :橡膠彈還說得過去... 09/06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