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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blin1280 (自爆隊)》之銘言: : 小弟我12~13年前高中時也是很愛玩車 50cc的小機車 : 但是我們那群算是玩很愛改車 然後競速這種的 : 成群結隊出去很少很少 因為後面往往也跟不太到 : 當時高雄市的飆車族也算是壞事幹盡 搶劫 路邊隨機砍人 : 絕對是比現在的更加兇狠 當時的警察也是 : 可能10幾年前還沒有什麼莫名其妙的人權團體吧 : 警察抓飆仔的手段可豐富了 : 下坡路段倒油 倒油就算了 躲起來等飆仔摔的亂七八糟後再拿特大特長的木棍 : 先k一盾再抓人 反正就說是摔傷的吧 : 或是拉那種有刺的路障 突然給你拉出來 速度快的輪胎破人也飛出去了 : 比較懶惰一點的就一堆條子躲在巷子裡 : 飆仔一出現馬上衝上去用長警棍扁下車 騎到一半被打下來的通常都很慘 : 而且也有很多無辜被抓的 反正當時未滿18騎機車晚上出沒在路上被條子抓的 : 送到少年法院 少年法院的法官不查事證一律先關再說 : 就有同學一行人5人3台車 當時高3有三人滿18兩人未滿 : 騎很慢被條子拿警棍打下來 抓回去後 : 滿18的高雄法院開庭 未滿的少年法院開庭 : 結果滿18的被判沒罪 未滿的被判公共危險罪 : 離題.................... : 總之 我是認為現在的飆仔因為時代變遷.教育程度提高的關係 : 不會做太瘋狂的事 成群結隊大概也只是壯壯聲勢而已 在當賊頭的朋友泡茶聊天時他說(我本來就會當面叫他死賊頭,因為是 兄弟啊。),現在在執行防飆勤務的時候,學長都會跟他說以前是怎樣 怎樣。 比方說一群休假中的警員穿著便衣,埋伏在路段之間,警員把前後封鎖 ,把飆仔趕在中間,然後那些便衣警員就拿著長棍,見小鬼就打,打到 他們跑去爬椰子樹,還用長棍喇他們下來,打到動不了再CALL人過來帶 回局裡,當然父母會追究是誰打他們孩子,可是打人的都排休假,所以 根本沒證據。為什麼休假還要回來上班?因為打飆仔好爽啊! 啊現在不能亂打,講實在也是好事一件啦,不然誰知道哪天會有無辜人 像上篇板友講的一樣被搞到。 警員執法也常常被那些想吸引焦點目光的政客們當成好題材,因為打黑 臉一定能讓民眾爽啊。 至於上篇板友所講的不會做太瘋狂的事,跟教育程度一點關係都沒有其 實,我兩個月前就看到一群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在下午四五點的尖峰時 段在中山五福路口無視紅燈跟交通員警狂鳴喇叭,逼開眾人沿五福路闖 紅燈大搖大擺的往鹽埕方向騎去,我好希望看到一台遊覽車把他們輾成 蕃茄肉醬啊。 人多必有白痴,喇了K的白痴你更不知道他們會幹出什麼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50.245
DosTaLiCa :你說的是實話...我好想推你阿XDDD 但是太瘋狂了=.= 09/06 12:04
Titaandyo :打飆仔好爽阿!!!!XDDD 09/06 12:07
hny6109 :推番茄肉醬! 09/06 12:14
icead :但是若要清潔隊員去清理,對他們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09/06 12:16
SatoTakuma :高雄是友善之都 不容許暴力警察 09/06 12:26
OutOfTheBlue:所以我打算下次票投別人- - 09/06 12:32
flyyai :警察公佈關說飆車的民代.應該可以遏止(不過不可能) 09/06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