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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高雄一個多月了,我沒有找時薪的工作我想找的是正職。 不過我看了瞞多工作,瞞令我覺得無言,因為很多月薪18k月休四天 或是月休和工薪換算下來,根本沒有低於時薪95元的門檻。 我朋友說我要求太多了,你不做別人搶著做呢! 是呀~不可否認! 但我還是不想做那種給老板剝削的工作,我的想法是: 『我去做了代表我默許資方違法,我去做了未來勞資出問題,那就是  我自己活該,因為違法的事會去做的人,還有什麼值得取信於人。』 不管是勞資,朋友,同事,家人... 人和人都說誠信的呀 為什麼現在這種違法的資方那麼多,那是因為大家都默許,因為不做 就沒飯吃,因為檢舉就得走路,再怎樣吃飯都很重要! 這就是台灣人創造出來的社會?! 所有當老板的人,員工創造公司的價值,請你們也創造自己的價值 ,留口飯給別人吃吧! 記得上個月去面試凱旋路上的一家機車零件販售公司,會計的職位, 面試最後他補一句: 「如果不適任,或未做滿20天我們公司是不給薪水的!」 我知道社會很多不公平,也許我這樣的求職者找不到工作活該 我不能改變不公平的社會,但我只想創造自己心中的公平而已。 至少活了二十來年我還懂得什麼是誠信,什麼是”禮義廉恥”。 也許這社會誠信一點也不重要,突然覺得我這個人太容易相信別人 反而成為笨蛋一個! ※ 引述《like2134 (大頭)》之銘言: : 相信高雄人,找工作,大多餐飲服務業和許多公司實際上都未達95元 : 有些公司會比較聰明用"學徒"名義 : 不管是計時,月薪都未達最基本實薪95元 : 老闆偷吃的爽哈哈,勞工就苦哈哈 : 勞工為了工作,只能任由擺佈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都領薪水座在辦公室吹冷氣嗎?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有為最基本權利把關嗎? : 個位高雄勞工出個聲,為自己權利把關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31.41
ivory072 :蠻.... 08/21 08:53
oklp1415 :敲詐我們這群學生呀@@" 08/21 09:07
meroiswhite :有工作就有薪水,沒有做滿幾天才能給的 08/21 09:22
jackdawliu :再這裡義正嚴詞的沒用~去勞工局投訴才有用 08/21 09:34
wendy422 :我又沒去做也沒被吭薪水,為什麼要去檢舉?  08/21 09:41
ray737373 :投訴又要舉證又要常常跑榮工局..時間成本?? 08/21 09:43
樓上說的沒錯  成本  時間  都是很大的考驗 之前我在中部某公司,跟壽險有點相關應該算壽險委外的公司,叫同心啥的忘了 當了一個月的櫃檯出納,結果因為那工作他算時薪,雖有95元,但之後我找到 較好的工作我向老板說不適任想求去,告訴他做到月底!她反彈很大~說找不到人 要我做到找到人為止,但是我說我只做到月底很抱歉,然後他說如果不照她話 就休想拿薪水! 那時我有點怕,我就在最後一天拿了我的打卡。直到發薪日,薪水果真沒匯來 我打給老板,她就說不會給我,要告去告~我就告訴他那我真的沒辦法要申訴 你了,我拿了我的打卡紙,我可以證明我在你們那邊上班過,所以我只想告知 你為了省事,不要走上勞工局這條路!不過她堅持就不給~還告訴我我拿了打 卡紙,要告我偷窺公司資產~所以.. 當天我真的去勞工局了,填了一些表格,勞工局的服務員說我是對的,必須要 有在那上班的有力證據。因為沒檢舉過便問了服務員,檢舉就會能到錢嗎?他 說掛號郵寄投訴單給雇主,給他一個期限,要他履行支付的義務!我說如果他 還是不付呢?服務員說就再郵寄調解單給雇主,要他在某天某時某地要來調解 會,當然我也要去,我又問”如果他都不來呢”?服務員說要兩三次的調解單 他都不到,再申請支付命令之類的。 我聽了覺得如果為了少少二萬多的薪水跟老板耗,我不知道值不值得,但我心 理只能告訴自己至少我為自己的權益得到伸張,不敢想結果... 後來那個老板收到我的申訴書,我沒打給他,反倒他打來?我說:你居然敢 檢舉我,我看你死都別想拿薪水了!後來我就告訴他:也許你不太了解勞基 法,一切都是對你不利,我在你那工作本應得到我該拿的東西,我有事前告 知離職,所以一切合法!最後如果你不給支付命令會下來,也許不是馬上, 但法律會告訴你你是錯的! 之後過沒嘰天,那老板打給我要我給他帳號,而且也扣了我一千,因為說他 沒找到人來補我的缺,要扣我一千,我也退讓一步! 後來那時去勞工局我也才知道,雇主根本沒幫我投勞健保! 或許我的經驗沒有到那麼慘,但至少覺得這此經驗讓我覺得,有的雇主真的 要到人家真的去投訴才會怕!何必這樣呢~ 要開公司開店當老板應該先熟讀勞基法,而不是厚黑學~ ※ 編輯: wendy422 來自: 116.59.31.41 (08/21 10:24) ※ 編輯: wendy422 來自: 116.59.31.41 (08/21 10:28)
Yuna22 :應該是先把良心挖出來給狗吃 08/21 10:29
pttkoc :沒有勞健保可以再告一次......吧? 08/21 10:34
brabo :因為法定的最低薪資是17280~所以很多公司都用18000元 08/21 10:46
yitto :打工時薪比正式的高 沒啥問題吧 又不是全做滿 08/21 11:14
kiichi11 :怕什- - 很多老闆都是這樣子嚇人的 就算是工作一天 08/21 11:52
kiichi11 :也要支付薪水 這個白紙黑字 寫的很清楚 08/21 11:53
orcadan :你不作後面還有很多(破壞行情的)人搶著作 08/21 13:48
smc0911 :老闆的心態....勞基法賺不到錢..厚黑可以 08/21 14:34
cryalice :今天才去一家面試.月薪16K 月休4日(還不一定有喔),姆 08/21 14:43
sovia :看不懂...你是說沒有"高"於95元的門檻嗎 08/21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