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案 環保單位會同地方 重採水樣
採樣深度 一度僵持
2010-4-14〔記者方志賢/高縣報導〕
台塑地下水污染案,環保署、高縣環保局會同台塑、鄉長及村長重新採集廠
內、外地下水樣,地方要求採集較深水樣,雙方一度僵持不下,環保署最後讓步
另採較深的水比對,並發給各村各一水樣。
4月1日,立法院環衛小組在台塑仁武廠開會,由於地方不滿環保署採水樣未
知會地方,決議由環保署行文通知鄉公所、縣議員及周遭六村村長,一同到廠內
、外及民間水井重新採水樣化驗。
環保署、高縣環保局昨上午到台塑仁武廠採取水樣,仁武鄉長沈英章、縣議
員錢聖武、鄉代會主席曾欽宏、鄉代沈國賓、李志能及村長許有長、徐翠嬋、陳
德欽、黃榮輝等人均到場。
環保署委託的台灣監測科技公司人員採集約7公尺深的地下水樣,但地方議
員、村長認為二氯乙烷比水重,會沉澱更深處,要求採集水樣要深一點,環保署
堅持依標準作業進行,引起村長們不滿。
環保署現場人員請示後,同意採集約9公尺深水樣,作為比對參考用,並發
給6個村各一份採樣水。下午監測人員接著又到廠外5口監測井採水樣。
沈英章說,地方若對環保署採樣的公正性存疑,他不排除由鄉公所編列經費
,委託專業機構檢測,再由環保署與縣環保局監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4/today-south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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