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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6  中國時報 港都騎樓打通 今起大執法 李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經過檢討,對「打通騎樓」政策定調,在考量攤販生計,決定騎樓「只打 通,不淨空」,並於十六日如期執行取締工作。 為改善用路人行的環境,市府推動「騎樓打通」政策,首先針對新興區五福二路、左 營區明誠二路等17條指標道路進行全面取締。取締工作重點對騎樓違建,如鐵捲門、廣告 招牌、戶外升降設備、占用騎樓營業等。 打通騎樓優先執行的路段如下:五福二路(林森路至中華路) 林森一路(河南路至民 生路)、六合二路(自立路至市中路)、大智路(大仁路至公園路)、明誠二路(博愛路 至光興街)、新莊仔路、南屏路(裕誠路至明誠路) 濱海一、二路、中山二路(青年路 至新光路)、中華四路(青年路至新光路)、三多路二手貨業、十全二路(博愛路至中華 路) 九如一路(大順路至民族路)、飛機路、二聖二路(和平路至民權路)、三多路二 手貨業、軍校路(和光街至加昌路)、旗津二路(義竹街至瑞竹街)。 逾七成市民支持 市府指出,這項政策經調查獲7成以上市民支持,勸導期延至六月十五日,自六月十 六日起取締,騎樓違建部分一律排除保持暢通。另若騎樓為工作營業場所者,生財工具不 得放置騎樓;泡沫(冷飲)茶店或麵攤,只容許桌椅於騎樓地擺放整齊,保持行人通行空 間。 執行期由六月十六日展開,但仍以勸導為主,對於屢勸不聽者則依法舉發排除。在之 前的勸導期,對於優先執行的17條道路,共計勸導1750件、自行改善228處。 交通大隊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樓屬道路的一部分,禁止堆積、放 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 時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行為人不即時 清除或不在場,視同廢棄物清除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