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6 中國時報
港都騎樓打通 今起大執法
李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經過檢討,對「打通騎樓」政策定調,在考量攤販生計,決定騎樓「只打
通,不淨空」,並於十六日如期執行取締工作。
為改善用路人行的環境,市府推動「騎樓打通」政策,首先針對新興區五福二路、左
營區明誠二路等17條指標道路進行全面取締。取締工作重點對騎樓違建,如鐵捲門、廣告
招牌、戶外升降設備、占用騎樓營業等。
打通騎樓優先執行的路段如下:五福二路(林森路至中華路) 林森一路(河南路至民
生路)、六合二路(自立路至市中路)、大智路(大仁路至公園路)、明誠二路(博愛路
至光興街)、新莊仔路、南屏路(裕誠路至明誠路) 濱海一、二路、中山二路(青年路
至新光路)、中華四路(青年路至新光路)、三多路二手貨業、十全二路(博愛路至中華
路) 九如一路(大順路至民族路)、飛機路、二聖二路(和平路至民權路)、三多路二
手貨業、軍校路(和光街至加昌路)、旗津二路(義竹街至瑞竹街)。
逾七成市民支持
市府指出,這項政策經調查獲7成以上市民支持,勸導期延至六月十五日,自六月十
六日起取締,騎樓違建部分一律排除保持暢通。另若騎樓為工作營業場所者,生財工具不
得放置騎樓;泡沫(冷飲)茶店或麵攤,只容許桌椅於騎樓地擺放整齊,保持行人通行空
間。
執行期由六月十六日展開,但仍以勸導為主,對於屢勸不聽者則依法舉發排除。在之
前的勸導期,對於優先執行的17條道路,共計勸導1750件、自行改善228處。
交通大隊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樓屬道路的一部分,禁止堆積、放
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
時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行為人不即時
清除或不在場,視同廢棄物清除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