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ckdawliu:唉~立委一關說~帳單馬上抽! 06/24 10:14
高市交通局:七月前逾期罰單 加倍罰
記者包喬晉/高雄報導
高雄市交通局昨天表示,高市尚未結案的交通違規案達10萬餘件,即將移送高雄行政執行
處強制執行,屆時都將加倍罰款,不適用七月一日以後送執行處取消加倍罰款的修正辦法
。
裁決中心表示,完成裁決處分的違規罰單,依規定可逕行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行政執行處
加倍罰款;但交通局考量民眾之前收到裁決書後,因疏忽或不諳法律規定仍未繳款,致經
移送執行處後被加倍罰款;近來主動以普通信函寄發催告通知,違規人不必懷疑是「詐騙
集團」來信,應盡速到裁決中心或萊爾富超商即時連線繳款。
交通局舉例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高速公路超速罰款3000元,逾期15天未
繳,可依次裁罰4000元、5000元到完成法定裁決增至6000元,移送執行處後再加倍罰款為
1萬2000元。
裁決中心表示,七月一日起的交通違規案,移送執行處後不再加倍罰款,各階段繳款逾期
時限也都由15天放寬為30天;但並不包括之前完成程序的10萬餘件違規案,其中最早有87
年的違規紅單。
裁決中心指出,有違規人不理會紅單,致違規件數及加倍罰款驚人;其中有大卡車超載挖
土機,超重處分一次即罰30萬元。受罰民眾如有疑義,可電洽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07-3629902,南區分處電話:07-2251125。
【2006/06/24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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