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yna (doyna)
看板Kaohsiung
標題[新聞] 爛水果徒手榨汁 婦街頭強銷
時間Thu Jun 15 09:34:20 2006
就是高雄那位有名的阿婆
現在改賣"果汁"了 囧rz
爛水果徒手榨汁 婦街頭強銷
丟進車籃再要錢 拒絕社工輔導
多位民眾投訴,高雄縣鳳山市有一位陳姓婦人專門到市場撿拾攤商丟棄的爛水果,徒手製
成果汁,再拿到街頭向路人強行兜售,「非常噁心,也很不衛生。」警方、社會局雖曾介
入,但婦人卻仍流竄,並拒絕社工輔導。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黃志
忠說,建議由專業社工進行長期輔導,政府人力不夠,可藉助民間力量。
一位田先生說,陳姓婦人已賣了好多年,她本來是將撿來水果爛掉的部分削掉,再裝成一
袋,一看到有車主停紅綠燈時,就趁機將水果丟到車上,再向車主要10元、20元。最近1、
2年,她改賣果汁。有一次田先生停紅綠燈,陳姓婦人就將果汁丟到車上,他基於同情心,
就給她20元,「回家打開一聞,根本是臭的。」
據調查,陳姓婦人這麼做至少已10年。她最早在高雄市的九如路賣,後來轉到鳳山市的五
甲路,再轉移到澄清路。6月初,因警方取締,她又轉到鳳山市中山西路及文聖街口。
開單無效警察也無奈
記者找到陳姓婦人,詢問她需不需要幫助,但她完全不回答問題,只一味推銷果汁,「一
瓶20,三瓶50。」記者問:「衛不衛生,看起來好像壞掉了。」她回說:「保證衛生。」
看記者不買,她便說:「不然你給阿婆50元,阿彌陀佛。」記者不給,她就叫記者不要煩
。
對這位婦人,高雄縣、市警方都很無奈地說:「該勸導、取締都做了。」鳳山分局分局長
陳宗武說:「開罰單很容易,但要斷根(叫她不要再賣爛水果 )真的很難。」記者就目睹
巡邏警員看到陳婦佔據機車道販售果汁的行為,當場勸導,但警察一走,她又故態復萌。
有子女不符救助規定
高雄縣社會局及高雄市長青中心都曾介入輔導,但都被陳婦拒絕。縣社會局進一步調查,
陳婦有先生,且育有一子一女,兒子還大學畢業,子女都已婚,有房子,經濟狀況不符合
社會救助或安置規定。
消基會義務律師連立堅說,陳姓婦人看似有強迫買賣的行為,但民眾不買也沒事,所以她
應未觸犯《刑法》的強制罪。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黃志忠說,要解
決陳婦的問題,他不贊成用公權力,應把她當成一個需要服務的對象,由社工長期輔導。
面對特殊人物相處之道:
◎不要將其行為標籤化,先入為主認定他是「瘋子」、「怪人」。
◎不要濫用同情心,切勿因為同情、可憐而購買其產品。
◎發揮道德感,向專業的社福機構或慈善團體通報,尋求援助。
◎不要直接向家屬施壓,最好由專業社工出面向家屬溝通。
◎逼不得已才訴諸公權力。
圖一.
http://0rz.net/201sU 陳婦佔據機車道販售果汁,遭警驅離。
圖二.
http://0rz.net/e71tt 擠汁 陳婦在果菜市場垃圾堆撿到小玉,砸破再徒手捏成汁
圖三.
http://0rz.net/191va 裝瓶 陳婦用手捏成果汁後,當場裝瓶。
圖四.
http://0rz.net/521v1 販售 陳婦的銷售方式是直接將果汁拿給騎士或丟到車籃,
再跟民眾要錢。 ꔊ
蘋果日報
http://0rz.net/7e1tU
※ 編輯: doyna 來自: 220.129.76.61 (06/15 09:46)
推 pikochu:原來又搬家了..難怪這陣子沒見到她 囧 06/15 10:21
→ menal:以前都在民族路果菜市場那裡,現在改到建軍站、九如路一帶 06/15 11:08
推 d8955905:很久以前在九如路自立陸橋口看過強迫推銷...原來還在囧 06/15 11:13
推 maviswang:囧 阿婆可能是捨不得那些水果就這樣被丟 06/15 11:15
→ vnra:之前都在澄清路和建國路靠近鳳山那邊,騎車過去一整個聞到酸味 06/15 11:56
推 karney:據說他家經濟狀況不錯 出來賣水果可能是閒不住..= =" 06/15 12:07
推 pllokk:好噁爛...他是不是經歷過什麼奇怪的事情阿= = 06/15 13:08
→ jiahua3757:聽說她家境不錯...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 ̄ー ̄;) 06/15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