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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08/78/179gt.html 高雄最凶惡飆車族 看人不爽 打到癱瘓 更新日期:2008/10/08 04:09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地區今年3月以來,出現一群身穿印有「龍」 形圖騰的飆車族,聚眾飆車時動輒持槍叫囂, 尋仇找錯人,還把被害人打到 癱瘓,堪稱是高雄最惡飆車族。高市警方昨天逮捕為首的嫌犯林凱鴻、林志豪 等11名黨羽。 讓警方震驚的是,這個清一色為「七年級生」的飆車族儼然黑幫組織,不僅持 有8把改造長、短槍械,制式子彈16發,頭套、鋤頭柄、開山刀與鋁棒等大批犯 案工具,警方查出這群飆仔還插手酒店圍事、暴力討債;為首之一的林志豪並在 「會議紀錄」下達指令:「『傑仔』若不從,就派人到他家開2、3槍!」 「議處」欲退幫的幫眾,全案依組織犯罪、槍砲、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以林凱鴻(24歲,公共危險前科)、林志豪(28歲,有殺人未遂、槍砲 、強盜等前科)等人為首的犯罪集團,以「龍」形幫徽圖騰作識別,每逢假日就聚眾 飆車,動輒持槍叫囂,對無辜市民暴力相向。 今年3月6日凌晨2時許,1名王姓商人駕車行經「華王飯店」前被一群飆車族擋道 ,鳴按喇叭,遭嫌犯林志豪持槍架在頸部,拖出車外圍毆成傷,線上巡邏員警趕 赴制止,林嫌等仍有恃無恐毆打被害人,至警方對空鳴槍喝止後,始鳥獸散。 鹽埕警分局據報,會同刑事局偵八隊等單位展開蒐證,查出今年8月初,林凱鴻 與人起爭執,率眾前往毆打被害人並砸店。8月30日21時許,顏姓黨羽與曾姓小弟 尋仇打錯人,將蔡姓被害人毆打顱內出血,右上肢及下肢癱瘓。 警方遂將林凱鴻等10多人提報為「治平」掃黑對象,昨將林凱鴻、林志豪等人拘提 到案,並查扣作案槍械、頭套、組織徽章等證物,一舉瓦解此一犯罪集團。 鹽埕警分局偵查隊長陳柏彰說,警方蒐證顯示,高雄地區近半年飆車族是否要飆 ,幾乎都是林凱鴻、林志豪等為首「車頭」在決定。他相信:「隨著林嫌等落網 ^^^^^^^^^^^^^^^^^^^^^^^^ ,兩個星期內高雄市大概沒有飆仔會出沒!」 ^^^^^^^^^^^^^^^^^^^^^^^^^^^^^^^^^^^^^^^ == 一個字爽,但是希望真的如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41.42
littlepp205:水拉 10/10 10:26
enjoyyou:昨晚不是又有人看到一批了~~ 哀哀 抓幾個 有啥用.. 10/10 10:27
gary0217:只有二個星期嗎?..... 10/10 10:27
seamylove:刑太輕啦 這種飆車打人的刑責應和酒駕一併改為蓄意殺人 10/10 10:28
NC30:終於有點令人開心的新聞了.. 10/10 10:28
jacko1124:真不懂他們腦袋到底在想啥... 10/10 10:30
a444498:高雄只有這一團阿飆啊? 呵呵 10/10 10:33
ap490484:怎麼不判終身監禁 以傷人為樂的人不需輕饒 10/10 10:35
jerrystarks:最凶惡??這樣就算凶惡喔= = 10/10 10:35
dream40122:兩個禮拜內沒有? 還不是照樣出現... 10/10 10:48
controlgod:這種人要直接槍斃~不值得同情 10/10 10:53
kuolili:今天凌晨兩點多 約60台飆車族 九如交流道附近出沒.. 10/10 10:53
edison531:高雄市晚上的治安如果能跟台北一樣好就好了..南北差異 10/10 11:00
edison531:如果總統府遷來高雄應該也不會有那麼多飆仔了.. 10/10 11:01
ajay81104:太可怕了~而且找錯人耶~萬一是我們自己那怎麼辦~ 10/10 11:06
ajay81104:才兩個禮拜也太不負責任了~警方要防止他們出沒阿~ 10/10 11:07
YahooJH:他們傷民眾,判這麼輕.用嚴厲手段對付他們,又哭訴只是騎車 10/10 11:13
YahooJH:而已.家長的管教問題. 10/10 11:13
denlison:一堆垃圾 這些人判死刑最好 關久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10/10 11:17
smilemagic:推直接槍斃 10/10 11:28
MRHAUNG:畜牲 10/10 11:28
bury13:這真的是蓄意殺人了 最好他不知道那樣打會有什麼後果~ 10/10 11:34
seaplant57:我覺得要建立起那個民代去關說...就拒投給他的運動... 10/10 11:42
smilemagic:民代去關說視為共犯,涉嫌脫罪。這樣效果會好一點嗎?? 10/10 11:50
smilemagic:(應該沒辦法吧)~~~~ 10/10 11:51
LoveBurberry:抓了一倆個畜牲 還有千千萬萬個畜牲 10/10 11:54
LoveBurberry:沒有啦 警察也是人 會這樣做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10/10 11:55
LoveBurberry:高雄這種垃圾這麼多 有鄉民想到什麼方法解決嗎? 10/10 11:56
fidyu:幹他嗎的 10/10 12:16
nasrnasr:我竟然認識某個人.... 10/10 12:28
cruxkuson:這種蓄生根本不知道生命的可貴.>.< 10/10 12:30
iamfire:這些畜生就抓來遊街,大家丟石頭丟到死就好啦 10/10 12:56
luba2:殺人既遂都不一定判無期了,殺人未遂要判無期的機率更低 10/10 13:30
luba2:法官倒是應該考慮累犯的問題,這幾個都有前科的 10/10 13:31
Nhojsmot:依照現行法律判例,已經沒有警察敢或願意追車了 10/10 13:36
Nhojsmot:光想想該怎麼讓他停下來就好了,只要他受傷警察就吃官司 10/10 13:37
Nhojsmot:最後人犬億元出來鬧一下,會精神分裂的= = 10/10 13:39
hellobubble:法律的目的 在於保證平民老百姓持續受害阿~ 10/10 13:49
kmrodin:林凱鴻媽媽:我兒子很乖呀 只是愛騎車而已 他很孝順捏 XD 10/10 13:58
Nhojsmot:其實我發現一個漏洞,只要在車牌上包紅紙,警察拍不到車 10/10 14:01
Nhojsmot:牌,又不能開槍不能衝撞,那不就萬事OK?不遇到新警察的話 10/10 14:02
ftyu:這個對空鳴槍而已阿 乾脆直接開槍打死比較快... 10/10 15:23
deja:我們只能在這裡打打嘴砲 飆者恆飆 妓者: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10/10 15:27
lovegc:重點是那天我男友去攻堅...我被他的情資嚇到了 10/10 16:03
evonny:好可怕>"< 10/10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