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ittlepp205:水拉 10/10 10:26
→ enjoyyou:昨晚不是又有人看到一批了~~ 哀哀 抓幾個 有啥用.. 10/10 10:27
推 gary0217:只有二個星期嗎?..... 10/10 10:27
推 seamylove:刑太輕啦 這種飆車打人的刑責應和酒駕一併改為蓄意殺人 10/10 10:28
推 NC30:終於有點令人開心的新聞了.. 10/10 10:28
推 jacko1124:真不懂他們腦袋到底在想啥... 10/10 10:30
推 a444498:高雄只有這一團阿飆啊? 呵呵 10/10 10:33
推 ap490484:怎麼不判終身監禁 以傷人為樂的人不需輕饒 10/10 10:35
→ jerrystarks:最凶惡??這樣就算凶惡喔= = 10/10 10:35
→ dream40122:兩個禮拜內沒有? 還不是照樣出現... 10/10 10:48
推 controlgod:這種人要直接槍斃~不值得同情 10/10 10:53
推 kuolili:今天凌晨兩點多 約60台飆車族 九如交流道附近出沒.. 10/10 10:53
→ edison531:高雄市晚上的治安如果能跟台北一樣好就好了..南北差異 10/10 11:00
→ edison531:如果總統府遷來高雄應該也不會有那麼多飆仔了.. 10/10 11:01
推 ajay81104:太可怕了~而且找錯人耶~萬一是我們自己那怎麼辦~ 10/10 11:06
→ ajay81104:才兩個禮拜也太不負責任了~警方要防止他們出沒阿~ 10/10 11:07
推 YahooJH:他們傷民眾,判這麼輕.用嚴厲手段對付他們,又哭訴只是騎車 10/10 11:13
→ YahooJH:而已.家長的管教問題. 10/10 11:13
推 denlison:一堆垃圾 這些人判死刑最好 關久也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10/10 11:17
推 smilemagic:推直接槍斃 10/10 11:28
推 MRHAUNG:畜牲 10/10 11:28
推 bury13:這真的是蓄意殺人了 最好他不知道那樣打會有什麼後果~ 10/10 11:34
推 seaplant57:我覺得要建立起那個民代去關說...就拒投給他的運動... 10/10 11:42
推 smilemagic:民代去關說視為共犯,涉嫌脫罪。這樣效果會好一點嗎?? 10/10 11:50
→ smilemagic:(應該沒辦法吧)~~~~ 10/10 11:51
推 LoveBurberry:抓了一倆個畜牲 還有千千萬萬個畜牲 10/10 11:54
→ LoveBurberry:沒有啦 警察也是人 會這樣做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10/10 11:55
→ LoveBurberry:高雄這種垃圾這麼多 有鄉民想到什麼方法解決嗎? 10/10 11:56
推 fidyu:幹他嗎的 10/10 12:16
推 nasrnasr:我竟然認識某個人.... 10/10 12:28
推 cruxkuson:這種蓄生根本不知道生命的可貴.>.< 10/10 12:30
推 iamfire:這些畜生就抓來遊街,大家丟石頭丟到死就好啦 10/10 12:56
推 luba2:殺人既遂都不一定判無期了,殺人未遂要判無期的機率更低 10/10 13:30
→ luba2:法官倒是應該考慮累犯的問題,這幾個都有前科的 10/10 13:31
推 Nhojsmot:依照現行法律判例,已經沒有警察敢或願意追車了 10/10 13:36
→ Nhojsmot:光想想該怎麼讓他停下來就好了,只要他受傷警察就吃官司 10/10 13:37
→ Nhojsmot:最後人犬億元出來鬧一下,會精神分裂的= = 10/10 13:39
推 hellobubble:法律的目的 在於保證平民老百姓持續受害阿~ 10/10 13:49
推 kmrodin:林凱鴻媽媽:我兒子很乖呀 只是愛騎車而已 他很孝順捏 XD 10/10 13:58
推 Nhojsmot:其實我發現一個漏洞,只要在車牌上包紅紙,警察拍不到車 10/10 14:01
→ Nhojsmot:牌,又不能開槍不能衝撞,那不就萬事OK?不遇到新警察的話 10/10 14:02
推 ftyu:這個對空鳴槍而已阿 乾脆直接開槍打死比較快... 10/10 15:23
→ deja:我們只能在這裡打打嘴砲 飆者恆飆 妓者: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10/10 15:27
→ lovegc:重點是那天我男友去攻堅...我被他的情資嚇到了 10/10 16:03
推 evonny:好可怕>"< 10/10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