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承認我想賺P幣(看在我是好人的份上,不要扁我阿Orz)
我覺得文筆好的朋友可以嘗試投稿,而且獎金豐厚,且創作主題不限,可以自由發揮,
歡迎平常喜愛閱讀、寫作、有自己想法的朋友踴躍投稿,用筆墨揮灑出自己的一片天^^"
一、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提昇文學研究與評論,藉創作主題的發揮,呈現具有高雄特色的海洋文學
精神與內涵。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
三、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創作主題:
不限寫作主題。
五、獎項及獎額:
分四類獎項:長篇小說、短篇小說、散文、新詩等四類
獎項配置與條件如下(總獎金100萬元)
獎項
門檻條件
獎額
1.長篇小說
80,000字為原則
首獎一名: 獎座及獎金20萬元整
評審獎一名:獎座及獎金10萬元整
2.短篇小說
8,000~20,000字為原則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10萬元整
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7萬、5萬元整
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2萬元整
3.散文類
2,500~4,000字為原則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8萬元整
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6萬、4萬元整
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1萬元整
4.新詩類
以60行以上之組詩或長詩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8萬元整
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6萬、4萬元整
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1萬元整
六、收件及頒獎期程:
甲、收件日期:9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前截止(郵戳為憑)
乙、得獎名單揭曉:94年10月15日前公佈決選結果。
丙、頒獎日期:預定94年11月中旬(期間含得獎人影帶製播、頒獎典禮等)
七、評審方式:
1.依送件作品數量及評審狀況分階段評審,每階段均聘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委員
會評審。
2.應選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獲獎從缺。
八、得獎作品專輯出版:預定95年2月份完成
九、注意事項:
1.作品請以中文書寫。
2.參賽作品須屬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情事。
3.凡違反上述兩項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如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曉者,主
辦單位除追回已頒授之獎項外,並對違反人求償專輯修正及銷毀之費用。
4.參賽者可同時參與高雄市文學獎各類獎項之競賽,惟每類以一篇為限。
5.入選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入選資格,其損害第
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6.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仍歸屬創作者本人,出版權則與主辦單位共有,主辦單位並得為
教育推廣、文宣之用,有發表及印製權利,不另支稿酬。
7.為使參賽者能在客觀與公正的環境下競賽,所有參賽之稿件不得書寫或印製任何可資辨
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
十、報名須知:
1.徵選辦法、報名表請於本局各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本局網站下載,
網址:http://www.khcc.gov.tw ,(Word檔)(PDF檔)
2.應徵作品請以中文電腦打字,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字體請以新細明體14號為標準,並
以A4紙張打字列印裝訂10份送件。未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3.請依參賽表格填具,字跡務必端正清晰。
4.字數不符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5.應徵作品請以「掛號」寄至『高雄市郵政30-079號信箱』收。信封上請註明
「2005打狗文學獎徵文」。
活動網址:http://www.khcc.gov.tw/show/1/940815.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38.211
※ 編輯: chaihow 來自: 220.143.138.211 (07/1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