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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認我想賺P幣(看在我是好人的份上,不要扁我阿Orz) 我覺得文筆好的朋友可以嘗試投稿,而且獎金豐厚,且創作主題不限,可以自由發揮, 歡迎平常喜愛閱讀、寫作、有自己想法的朋友踴躍投稿,用筆墨揮灑出自己的一片天^^" 一、宗旨: 鼓勵文學創作、提昇文學研究與評論,藉創作主題的發揮,呈現具有高雄特色的海洋文學 精神與內涵。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財團法人高雄市文化基金會 三、參加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四、創作主題: 不限寫作主題。 五、獎項及獎額: 分四類獎項:長篇小說、短篇小說、散文、新詩等四類 獎項配置與條件如下(總獎金100萬元) 獎項 門檻條件 獎額 1.長篇小說 80,000字為原則 首獎一名: 獎座及獎金20萬元整 評審獎一名:獎座及獎金10萬元整 2.短篇小說 8,000~20,000字為原則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10萬元整 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7萬、5萬元整 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2萬元整 3.散文類 2,500~4,000字為原則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8萬元整 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6萬、4萬元整 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1萬元整 4.新詩類 以60行以上之組詩或長詩 首獎一名:獎座及獎金8萬元整 二、三名各一:獎座及獎金6萬、4萬元整 佳作三名:獎牌及獎金1萬元整 六、收件及頒獎期程: 甲、收件日期:94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前截止(郵戳為憑) 乙、得獎名單揭曉:94年10月15日前公佈決選結果。 丙、頒獎日期:預定94年11月中旬(期間含得獎人影帶製播、頒獎典禮等) 七、評審方式: 1.依送件作品數量及評審狀況分階段評審,每階段均聘國內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委員 會評審。 2.應選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獲獎從缺。 八、得獎作品專輯出版:預定95年2月份完成 九、注意事項: 1.作品請以中文書寫。 2.參賽作品須屬未曾發表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情事。 3.凡違反上述兩項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如違反情事在頒獎後始為主辦單位知曉者,主 辦單位除追回已頒授之獎項外,並對違反人求償專輯修正及銷毀之費用。 4.參賽者可同時參與高雄市文學獎各類獎項之競賽,惟每類以一篇為限。 5.入選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入選資格,其損害第 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6.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仍歸屬創作者本人,出版權則與主辦單位共有,主辦單位並得為 教育推廣、文宣之用,有發表及印製權利,不另支稿酬。 7.為使參賽者能在客觀與公正的環境下競賽,所有參賽之稿件不得書寫或印製任何可資辨 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 十、報名須知: 1.徵選辦法、報名表請於本局各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本局網站下載, 網址:http://www.khcc.gov.tw ,(Word檔)(PDF檔) 2.應徵作品請以中文電腦打字,字跡不清者不予評審。字體請以新細明體14號為標準,並 以A4紙張打字列印裝訂10份送件。未得獎之作品,恕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3.請依參賽表格填具,字跡務必端正清晰。 4.字數不符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5.應徵作品請以「掛號」寄至『高雄市郵政30-079號信箱』收。信封上請註明 「2005打狗文學獎徵文」。 活動網址:http://www.khcc.gov.tw/show/1/940815.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38.211 ※ 編輯: chaihow 來自: 220.143.138.211 (07/1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