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水災高縣獲中央10億救災款不夠用,中央再撥5億金援,至今剩不到2億元,款項主要用
在災民救助金、農田流失及掩埋救助,以及各災區公所資金調度。
縣府財政處表示,88水災之後,縣府災害準備金以及中央調撥的10億元在9月初已全數用
完,9月9日縣府再度函請行政院再撥墊10億元,行政院於9月16日折半撥付5億給縣府。
主要支用款項為協助六龜、茂林、甲仙、桃源、那瑪夏等5個重災區鄉鎮各2000萬元,協
助旗山鎮公所1200萬元,杉林、湖內鄉各500萬元。
災民救助金合計發出3億7千9百多萬元,農田流失、掩埋救助2億9千9百多萬元,縣府辦理
各項重建工程經費5億元。
由於這次風災規模甚大,災後重建工程不再經由中央工程會審議,直接由縣府各權責單位
完成現勘、調查、重建方案規劃經費概估後,直接送各中央部會審議。
財政處指出,中央編列1200億重建特別預算,縣府將向中央各部會提出救助、搶救、復建
經費需求約241億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24/78/1rp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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