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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10層大樓 不清化糞池要罰 【聯合報╱記者徐如宜/高雄報導】 2009.10.07 03:17 am 環保署日前要求各縣市須分階段完成化糞池強制清理的公告,高雄市環保局已完成 第一階段針對機關、學校的公告,第二階段將邀集10層樓以上的公寓大樓、國宅以及 公有市場管委會代表,召開說明會。將來未依規定清理化糞池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 罰款1200元至6000元。 環保署日前邀集各縣市召開「推動化糞池汙物定期清理執行檢討會議」,決議各縣市 必須分階段、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強制清理對象的公告。「刮別人鬍子之前,要先 整肅自己的儀容。」環保局長李穆生表示,第一階段是針對「還未納入公共汙水下水道 的公家機關、學校」進行公告,公務單位做好了,才能強制民間配合政策。 第二階段,則針對10層樓以上未接公共汙水下水道的公寓大樓、國宅,以及公有市場 進行公告、列管;目前初估全高雄市有200多棟大樓在列管名單內。 二科指出,強制清理的對象,不論是公家機關、學校,或是公寓大廈,每年必須清理 化糞池至少一次;且清除之水肥必須運至水肥廠處理,不得任意傾倒至溝渠、河川。 由於環保局的水肥車數量有限,任務繁重,民眾如果想付費請清潔隊清理,恐怕得排 很久的隊。基於不與民爭利,環保局鼓勵列管的公私立單位、公寓大廈,儘量委由民營 機構清理化糞池,不要為了省小錢而被開罰單。 【2009/10/07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517958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1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