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1月起 高市廚餘回收分成養豬和堆肥
2007-12-21 10:36/林憲源
高雄巿民要注意了!97年1月1日起,高雄市的家戶廚餘將分為二類: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
餘。
高雄市政府表示:廚餘因為富含水分以及鹽分不適合焚燒,呼籲市民響應回收廚餘,是永
續利用的最佳方法。
(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估算廚餘約占垃圾量的27.1%,但廚餘因為含有高達83.6%的水分,使垃圾焚
化時的能源效率無法充份發揮;加上廚餘多含有高鹽量,也不利於焚化爐系統的戴奧辛控
制。
如果將廚餘回收可大幅改善焚化爐戴奧辛的控制,而且有機物質回收利用,也更符合永續
作法。
高雄市環保局因此決定從97年1月1日起,將家中廚餘再區分為兩類: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
餘。
垃圾車後方的兩個廚餘回收桶分別收置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餘,如何分類清潔隊員已經陸
續分送各家戶。
高雄市環保局長蕭裕正說明: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餘簡單的分類可以用收熟來區分,養豬
廚餘如剩飯、剩菜、蛋肉類、豆製品、麵製品等用來養豬;堆肥廚餘如果皮、魚、禽、畜
類大骨頭、花材、樹葉(草本植物及根、種子除外)等可用於堆肥製造有機肥料。
高雄巿從94年起回收養豬廚餘,凡是豬可以吃的物質皆可回收,目前回收比率約占垃圾量
的10.6%,尚有努力空間。
資料來源:http://kuso.cc/33nx
--
●/ ﹨● ● ● ﹨●∕ ﹨●∕
<■ ■> (■) (■〉 ■ ■
/ ) 〈 \ ∕﹨ ∕﹨ (( ))
(左三圈) (右三圈) (脖子扭扭) (屁股扭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1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