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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月起 高市廚餘回收分成養豬和堆肥 2007-12-21 10:36/林憲源 高雄巿民要注意了!97年1月1日起,高雄市的家戶廚餘將分為二類: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 餘。 高雄市政府表示:廚餘因為富含水分以及鹽分不適合焚燒,呼籲市民響應回收廚餘,是永 續利用的最佳方法。 (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環保局估算廚餘約占垃圾量的27.1%,但廚餘因為含有高達83.6%的水分,使垃圾焚 化時的能源效率無法充份發揮;加上廚餘多含有高鹽量,也不利於焚化爐系統的戴奧辛控 制。 如果將廚餘回收可大幅改善焚化爐戴奧辛的控制,而且有機物質回收利用,也更符合永續 作法。 高雄市環保局因此決定從97年1月1日起,將家中廚餘再區分為兩類: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 餘。 垃圾車後方的兩個廚餘回收桶分別收置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餘,如何分類清潔隊員已經陸 續分送各家戶。 高雄市環保局長蕭裕正說明:養豬廚餘以及堆肥廚餘簡單的分類可以用收熟來區分,養豬 廚餘如剩飯、剩菜、蛋肉類、豆製品、麵製品等用來養豬;堆肥廚餘如果皮、魚、禽、畜 類大骨頭、花材、樹葉(草本植物及根、種子除外)等可用於堆肥製造有機肥料。 高雄巿從94年起回收養豬廚餘,凡是豬可以吃的物質皆可回收,目前回收比率約占垃圾量 的10.6%,尚有努力空間。 資料來源:http://kuso.cc/33nx -- ●/  ﹨●   ●  ●  ﹨●∕ ﹨●∕ <■   ■>  (■)  (■〉  ■   ■ / )  〈 \ ∕﹨  ∕﹨ ((   )) (左三圈) (右三圈) (脖子扭扭) (屁股扭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1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