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620 (台灣海盜網XD (微笑台灣))
看板Kaohsiung
標題Re: [閒聊] 關於高雄市不可能有民宿的小知識
時間Fri Oct 10 02:59:27 2008
剛剛講到的是合法民宿應有的兩個東西,現在來講高雄市申請民宿被打槍的原因
剛剛查到有一個解釋文還頗有趣,剛好和高雄旗津有些關係 :)
也是根據這個網址內容說的
http://admin.taiwan.net.tw/public/File/200701/qa.doc
交通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交路(一)字第0950010146號
主旨:
有關「民宿管理辦法」第5條所規定「偏遠地區」,得否依同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由
當地主管機關認定釋示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府95年9月29日高市府建五字第0950050486號函。
二、依民宿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前項偏遠地區及特色項目,由當地主管機關
認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並得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惟查 貴市
係屬直轄市,
為一高度都市化之地區,應不符「偏遠地區」之立法旨意;復查中
央各相關部會訂定之「偏遠地區」範圍,均未包括直轄市。鑑於貴轄旗津地區觀
光發展迅速,人口日益增加,觀光機能發達,
如申請指定為「觀光地區」,
較有
利於民宿之設立。
三、另有關「特色民宿」之認定乙節,請參考本部觀光局91年5月2日觀賓91字第
10981號函送研商「特色民宿項目之認定及審查作業事宜」會議結論辦理(如附
件)。
八十五樓是屬於都會區域範圍內,而且又是屬於商業區內
故無法申請成功為民宿業,基於管理辦法和釋義文全高雄市是不會有民宿這東西的
不管是都會公園還是小港某空曠區,是沒有辦法經營民宿
所以要很安全又有保障的前往高雄市旅遊,又想在這裡過夜的旅客們
建議去住合法旅館(例:康橋商旅),或是公營的旅館(例:勞工育樂中心)
這樣子是比較好的。
當然八五大樓那些還是可以住,但如果他們有用明確使用日租屋名義來攬客是可以住
畢竟現行法規是允許都會區可讓雙方使用任何方式來租屋的
但如果打上民宿名義推薦大家來住,萬一發生事情可是會很難想像的
這是我自己所了解到的,如果有些錯誤歡迎來批評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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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hsohot:85那邊總說一句 鑽漏洞 10/10 03:02
推 alfudimas:不要沒事去檢舉啦 我都還沒去住過說 想找個時間去享受 10/10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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