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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家裡買傢俱,卻遇到這種事,身為基隆人的我一定要說出來, 以免還有人受害,如果有人要買傢俱,絕對要小心到這家,現在想到都還會 氣到發抖,以下我用非好店版的格式敘述,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 一、店名:醉愛傢俱行--應該沒有記錯--基隆人請特別注意 二、地點:基隆市仁二路上(應該是傢俱街那邊)-買傢俱絕對不要選這家 三、時間:96年7月底8月初-非常誇張的遭遇 四、此店「非好店」的原因: 態度惡劣,不誠實會欺騙客人,會酸客人  五、事實經過: 前不久父母汰換傢俱,已預先訂購一批,價錢超過十萬,已付了一半訂金, 原本喬了幾次時間,最後說是要在星期天送來,沒想到星期六中午快12點時 我接到醉愛傢俱行吳老闆的電話,說是要找我父母,可是父母外出不會馬上回來, 我就請老闆告知訊息由我轉達,老闆就說今天(星期六)下午一點半有一半的 傢俱要先送來,原因是怕一次送來我們要整理很辛苦,問我可不可以, 這通電話我覺得老闆把我當三歲小孩,在電話裡說:你不懂拉, 你不了解情況拉...這種話,我秉著和善對人的態度沒計較,並趕快打電話 給父母做詢問,父母不想為難人家,就答應了並且趕回家中,當時也沒想那麼多, 因為換傢俱有很多東西要先整理,包括舊的東西要先搬出來、地板牆壁要擦過, 所以我在老闆回電的時候,說明希望晚半小時,也就是2點再送來,沒想到, 老闆不同意,並口氣不佳的說:你們家中不是還有其他人,司機也不會一點半就到, 不然就一點半到兩點之間到。我還是秉著和善對人的態度不予以計較。 後來送貨工人來了,只有一個人,我們就請他把舊傢俱先搬到外面,沒想到 工人說吳老闆只告知要送新傢俱,沒有要搬舊傢俱,而且他一個人根本搬不了 這麼多,工人就打電話給老闆詢問,老闆在電話中一口咬定我們家沒有說要處理 舊傢俱,我爸媽就很生氣,因為老闆先前來家中丈量尺寸的時候, 我們明明就明確告知要老闆幫我們把舊傢俱搬走,老闆當時還說當然當然, 沒想到後來變了一副嘴臉,翻臉不認帳,並說收據(還是送貨單,這我記憶 有點模糊)上沒有註名,可是我們買傢俱的經驗不多, 根本不知道這種東西要在收據上註名,以為跟老闆講好, 老闆就會講誠信,誰知道這個老闆完全不誠實,還說要處理舊傢俱 要另外加錢,態度很明顯就是:你不給我錢我就不搬,怎樣!!就在母親跟 老闆與老闆娘溝通的空檔(我們還要付電話費=.=),我與工人攀談才知道, 這家老闆常常出這種狀況,還有別的客人跟我們一樣受氣,而且老闆明明知道 要搬這麼多東西,還隱瞞實情,只派一個人來搬,根本就是想省搬運成本, 因為這種事看多了,所以工人也不敢馬上就幫我們搬,只能在旁邊等待並且搖頭。 母親與老闆娘和老闆用電話吵了非常久(電話費還是我們付),老闆才同意 要處理,但更離譜的事情出現了,忘記是誰告知,假日環保局沒開,我們的舊傢俱 根本就沒有辦法處理,搬到外面會沒地方擺,因為環保局不會來載, 我媽就電話跟老闆說,老闆就擺爛叫我們自己聯絡環保局,母親只好自己聯絡 環保局,可是環保局就講要星期一才能來載走,老闆就叫我們把傢俱先搬到巷口, 說反正環保局不會開罰,問題是傢俱體積大又很多,我媽就說,如果要搬可以, 你要幫我們負責,出了事被罰你要出錢,那老闆又死都不肯擔責任, 把所有事情推的一乾二淨,不但如此,老闆還在電話裡說我爸買東西的態度不好, 還會兇他,弄了半天反而變成我媽向他道歉,我覺得惡劣到了極點,我爸本來就是 大嗓門,而且店家不好我爸就不會隱忍,會直接說出來不會被默默欺負的那種, 我媽是溫柔型的,跟外人講話都會輕聲細語的那種,老闆看準拿話筒的是我母親, 而且還有一半家具在他手上,就說我爸的不是,企圖掩飾自己的態度不佳。 後來,我爸媽找朋友來幫忙處理搬到外面的舊傢俱,這見鬧劇才快要落幕, 快搬完的時候之前不敢出面的吳老闆終於出現了,因為他必須先幫未送來 的傢俱牽電線,我就跟他"客訴"他的"態度",他竟然很酸的說我是千金大小姐, 還說這是他和我爸之間的"恩怨",叫我什麼都不要管,然後在我媽面前, 露出一付哈巴狗的樣子,裝的很委屈,說這發生的一切都是誤會, 我在心裡恨不得刮他幾個耳光。 我們不是第一次跟他買傢俱,也沒有殺一毛價錢,不管是付訂金還是 之前的尾款也很阿莎力,竟然被老闆夫妻聯合羞辱,豈有此理, 我覺得這個老闆極度不誠實: 1.明知道我們要處理舊家具,硬說沒有,我懷疑那張付完訂金後的收據 還是送貨單是故意不寫的。 2.明知道傢俱很多,舊的加新的一人根本沒法處理,還只請一位工人來。 3.賣傢俱的怎會不知道環保局收受大型廢棄物的時間,星期六硬要送東西, 然後叫我們把好幾樣舊的大型傢俱丟在巷口,不要理它。 4.聽說有糾紛的不只我們這一家。 六、備註: 我一向笑臉迎人與人為善,自己爸媽被老闆羞辱成這樣,媽媽買東西 要向老闆賠罪道歉,還要拜託朋友幫忙處理舊傢俱,我真是氣到不行, 請基隆的版友特別注意,要買傢俱千萬不要選這家,真的超惡劣,我不希望 還有人跟我一樣變成受害者,謝謝努力看完文章的版友們,祝你們購物順利, 不要像我一樣,受這種鳥氣。 -- 流水.不腐敗.永保新鮮 流雲.不執著.永保自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46.104
BensonTu:頭推...這等惡質店家一定沒有好下場的 08/27 04:13
z2207612:推一個~~~~ 08/27 09:31
goodstart:推~ 08/27 13:14
bigproblem:有需要轉黑特嗎... 08/27 13:53
bluepupa:好爛~傳給他全基隆都知道><~給他倒給他倒 08/27 17:58
sh232425:推推推!!!!在哪裡!?全部說出來!!標明清楚!大家一起小心!! 08/28 11:05
> -------------------------------------------------------------------------- < 作者: peterpark (黑暗之後 便是光明) 看板: Keelung 標題: Re: [心情] 基隆有一家惡劣的傢俱行,請大家小心 時間: Mon Aug 27 07:04:31 2007 文中提到老板有收受訂金,依民法第248條,收受訂金推定契約成立。 老闆與原PO的父母之間成立民法第345條買賣契約。 而老闆答應將會把舊家具順便載走,是屬於買賣契約的從給付義務。 而且不需明定於收據或是買賣契約的書面上,即可於當事人之間具有拘束力。 老闆事後反悔,其實只是覺得你們不敢翻臉而已。 從給付義務不履行,亦可為給付遲延與債務不履行之原因。 此時為可歸責於出賣人之給付遲延,可要求其履行給付義務及遲延損害。 萬一他一直不肯履行,那就催告,依民法第254條再次催告以後即可取得解約權。 解約以後,依民法226條,256條,260條,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而且是可歸責於出賣人(老板)之事由,再依民法第249條,可以請求返還雙倍訂金。 而且這應該訴訟標的不超過10萬,直接用小額訴訟告就可以了。 (簡單又白話的說,就是用比較簡單又不用請律師的方式去法院告他) 如果是我,我當場就叫工人回去。 然後就告那個老板,我會要他把訂金雙倍還我。 惡人需要惡人整,這種人就是欠一次被告的經驗,欺負別人不懂法律而已。 -- 耍白痴是我的興趣,讀書才是我的正業,同時我這個人呢淡泊名利, 最討厭別人沽名釣譽了!(拿出和周星馳的「合照」) 我跟周星馳哪根本就是師兄弟,難道我到處去告訴別人嗎? jordan他們哪整天過來跟我一塊喝茶, 我很少應酬他們呀!(拿出和jordan bird magic johnson的「合照」) 這就是jordan,你也看到了,難道這些我也要告訴你嗎?有什麼了不起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89.227
jacvky:推一個 其實很多事情靠法律解決才是正途 忍氣吞聲不是辦法 08/27 07:37
rita0423750:筆記(抄寫)...讓我學了一課!! 08/27 07:38
tampabay:感謝蜘蛛人 多學了一課 08/27 10:04
pttru:民法是保護壞人的,不是刑法,告來告去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08/27 11:19
lanqw:推樓上,等真的告過才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人不怕告(民事) 08/27 11:49
BensonTu:清新 健康 專業 ─ 基隆板 08/27 13:46
linweilinwei:推~ 主張自己權利~ 何況真的可歸責於老闆 08/27 15:03
OAOAZ:推一個~ 08/27 15:05
clovis666:仔細一看 才發現是 彼德帕克! 08/27 17:40
peterpark:我是剛剛考完國考的朱朱人 08/27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