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lmydarling (基隆流浪漢)
看板Keelung
標題[新聞]男子半夜偷錢去嫖妓 爽到腿軟被警方逮個正著
時間Fri Nov 2 23:22:17 2007
男子半夜偷錢去嫖妓 爽到腿軟被警方逮個正著
2007/11/02 00:33
記者黃正忠/台北報導
一名住在台北縣瑞芳鎮大埔路上的40歲林姓男子,1日凌晨侵入隔壁鄰宅的雜貨店內行竊
,得手4000多元後迫不及待跑到基隆市的妓女戶嫖妓,清晨拖著發軟的兩腿回到家中,
沒想到派出所員警早已經在門口等候,當場被逮個正著。
警方表示,這名林姓男子住在瑞芳鎮大埔路上,有毒品、偽造文書前科,1日凌晨睡不著
覺,慾火焚身下,竟然偷偷拿著工具跑到隔壁的雜貨店門口,用工具將雜貨店的鐵捲門
撬開,直接進入店內偷竊現金,翻箱倒櫃後在收銀機內得手約4000多元,拿錢後便迫不
及待騎機車到基隆市區的「女人間」找小姐,把偷來的錢通通用在嫖妓上花光。
瑞芳分局四腳亭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後,所長李健立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看,果然發現這
名竊賊鬼鬼祟祟的跑到雜貨店門口東張西望,被害人也認出竊賊正是隔壁的林姓男子。
清晨6點多,李健立帶著2名員警登門拜訪,員警在林嫌家門口按了半天門鈴,卻沒有人
應門,過了半小時這名到基隆市「開查某」的林姓竊嫌才帶著笑容返家,在門口迎接他
的卻是派出所員警,頓時讓他笑不出來。
警方經過他同意下進入屋內搜索,這名林姓竊嫌也向警方坦承錢的確是他偷的,但偷來
的錢都花光,員警卻也在屋內意外發現他持有安非他命毒品,看來這名已經嫖妓到兩腿
發軟的竊嫌,這下不但要吃上竊盜罪的官司,而且又要多添上一條毒品罪了。
http://www.ettoday.com/2007/11/02/138-2181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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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1.7.246
推 cashs88:4000能嫖幾個?本身體力差妓者還要強調腿軟...=.= 11/02 23:31
推 FAR12:好好笑 11/03 00:33
推 musyoku:好飢渴... 11/03 03:18
推 Grosjean:"林姓竊嫌才帶著笑容返家" 示意圖呢??? 11/03 10:36
→ hanbin:頂多嫖一個吧...這樣腿軟了 XDDDDDDDDDD 11/03 10:46
推 tvbic:這標題真的夠機掰... 11/03 21:22
推 mlmydarling:那男子應該嫖了3~4次吧!(但不知道[女人間]是什麼意思! 11/03 21:23
→ kenek:鐵路街嗎?? 11/04 13:51
推 mlmydarling:我也不知道女人間是哪!!只知道鐵路街... 11/04 15:38
推 g44619:靠~ 在我家這裡ㄟ 四腳亭 XD 11/04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