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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inyurl.com/cvfpwu 機車施行兩段式左轉已經9年了,不過在基隆信一路及義三路口,還是有不少民眾為了貪 圖方便,違規左轉,經常發生車禍,警方一天甚至可以開出近百張的罰單,這裡也成了基 隆市開單率最高的路口。 管他紅燈還是綠燈,不少機車騎士完全沒理會,二話不說就違規左轉,看了實在讓人捏了 把冷汗,基隆市信一路是一條四線單行道,內側兩道都是禁止機車行駛,依照規定機車必 須兩段式左轉,看看這位老兄,就算有警察站崗,還是大剌剌直接左轉,當然被警察欄了 下來。 許多民眾為了貪圖方便違規左轉,就算實施機車兩段式左轉已經9年了,員警在這個路口 一天還是可以開上上百張的罰單,車禍事故也層出不窮。 只不過路面寫著禁止機車,又有兩段式左轉的標示,民眾視而不見,交通隊還設置立牌和 旗幟宣導,並加派員警站崗,交通隊表示,這裡是基隆市開單率最高的路口,去年機車騎 士因為違規左右轉發生事故身亡,就高達12件,千萬不要為了省時間,拿生命開玩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133.221
dooer:雖然內側2道是禁行機車...但是小黃都會卡道..逼得不得不超道 04/06 21:45
sinyuan99:我自首...我是前兩天才知道往東和大那邊不行直接轉 囧 04/06 21:55
sinyuan99: 樓 04/06 21:55
kopapa1116:我今天才開看到那裡發生車禍 04/06 21:58
kopapa1116:    有 04/06 21:58
stat0108:基隆市區那幾座橋是作彎的! 波麗士就在另一橋頭 ! 04/07 00:23
post02: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7 12:31
> -------------------------------------------------------------------------- < 作者: Ceramic (陶片) 看板: Keelung 標題: Re: [新聞] 圖方便違規轉 一天開百張罰單 時間: Mon Apr 6 21:51:24 2009 我在想,基隆市的交通警察在開交通違規是不是都一窩蜂?? 現在違規左轉議題正夯,所以全部都在不能直接轉的路口埋伏, 等到時間過了一陣子,可能又轉移到下一個目標。 以前在"汽車不能在紅燈時停在機車停等區"剛開始施行的時候,警察開的可真兇, 現在呢?似乎在基隆也不是很被當作一回事。 連我都看過警察自己違規停在機車停等區上。 如果我們的公權力執行力就只是這樣,還真的很悲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52
sheep125:他們會說"我們在執行公務中,所以交通規則不適用於我們" 04/06 21:54
misadventure:不過警察在那邊開單已經有段時間了說,可能很好賺吧 04/06 21:58
paulluke:這樣講好了,如果你的老闆已經跟你說重點是什麼,那你還 04/06 22:46
paulluke:還不執行那個重點,那是不是作下屬的不應該? 04/06 22:47
paulluke:如果只是因為一窩瘋,那你可以嘗試看看未戴安全帽,看交 04/06 22:48
paulluke:警會不會攔你下來開單嚕...況且 未待轉的危險性已經寫了 04/06 22:48
paulluke:就像年初的交通大執法,被罵慘了 那也算一窩瘋的開單嗎? 04/06 22:49
MUMI:警察認真做事連小小違規都不放過 大家就會罵警察不通人情 04/06 22:56
MUMI:假如警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對許多違規寬待些的話 04/06 22:57
MUMI:又會有人說警察辦事不力渾水摸魚 04/06 22:58
MUMI:看到這篇文章我也覺得很悲哀 04/06 22:59
Ceramic:法律有規定,警察就有義務執行,沒有選擇問題。 04/06 23:11
Ceramic:樓上兩位的觀念真是糟糕。 04/06 23:12
paulluke:看到你後來的言論不得不噓,建議翻翻 之前交通大執法新聞 04/06 23:18
paulluke:然後再翻翻行政法中的「行政裁量權」 04/06 23:18
paulluke:最後去問問 民意代表他們所謂的「為民服務」 04/06 23:19
paulluke:做完以後 如果你認為我的思考糟糕,我會推回來 04/06 23:19
MUMI:我賭原PO不會去翻書看 04/06 23:24
Ceramic:你們自己好自為之吧...書也不讀通。 04/07 00:08
timoshenko00:科科,本來就欠噓 10/30 22:34
post02: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7 12:30
> -------------------------------------------------------------------------- < 作者: Ceramic (陶片) 看板: Keelung 標題: Re: [新聞] 圖方便違規轉 一天開百張罰單 時間: Tue Apr 7 00:07:36 2009 Q: 汽車在紅燈時佔用機車停等區停等,如何處罰? A: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 指示者,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 Q: 何謂行政裁量權? A: 行政裁量係指國家為便利行政業務的執行,以法規對行政機關就其職權範圍內的事項, 授予藉自身合理判斷作成決定的權力。在形式上法治國家,嚴格「依法行政」的原則之 下,一切行政行為,均須依法有據,亦步亦趨,不容稍踰越。惟迄至二十世紀之後,社 會環境變遷迅速,政府機關欲以有限之法條,就社會事實為細密而具體的規定,在勢為 不可能,於是原則性之立法及概括條款,僅規定某種基本法益及法律原則,而未具體明 定其構成要件之彈性立法,亦容出現。換句話說,行政裁量的性質就是政府為了達到便 利、利民,貫徹行政目的,而延伸的機動法治之行政原則;但是,身為公務人員必須深 切瞭解,「行政裁量」是不能逾越法律的範疇,實踐上仍必須受到許多法制及事理的適 用,而不能漫無限制的濫用行政職權。尤其是在職務上給予人民利益之行為,若非為法 律條款之授權,亟易觸法並構成公務員圖利罪。 路口前方的機車停等區劃的都很明顯,一個框框裡面一個機車圖示,所以他是一個標示很 清楚的交通標線。 行政裁量權的產生,是起因於法規不夠詳盡,無法對所有具體違規事項做出規範而產生。 就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這個問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款規定的很明確, 所以根本沒有行政裁量權的問題。 我想前文的噓文者可能要多想一下,你們的想法是否早就造成了在職務上給予人民利益之 行為?? 建議你們還是不要濫用行政裁量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52
MUMI:有找資料有推 04/07 01:28
MUMI:但行政裁量的解釋不是只有這一種 請多看看其他資料再下評斷 04/07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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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作者: Ceramic (陶片) 看板: Keelung 標題: Re: [新聞] 圖方便違規轉 一天開百張罰單 時間: Tue Apr 7 00:07:36 2009 Q: 汽車在紅燈時佔用機車停等區停等,如何處罰? A: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 指示者,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 Q: 何謂行政裁量權? A: 行政裁量係指國家為便利行政業務的執行,以法規對行政機關就其職權範圍內的事項, 授予藉自身合理判斷作成決定的權力。在形式上法治國家,嚴格「依法行政」的原則之 下,一切行政行為,均須依法有據,亦步亦趨,不容稍踰越。惟迄至二十世紀之後,社 會環境變遷迅速,政府機關欲以有限之法條,就社會事實為細密而具體的規定,在勢為 不可能,於是原則性之立法及概括條款,僅規定某種基本法益及法律原則,而未具體明 定其構成要件之彈性立法,亦容出現。換句話說,行政裁量的性質就是政府為了達到便 利、利民,貫徹行政目的,而延伸的機動法治之行政原則;但是,身為公務人員必須深 切瞭解,「行政裁量」是不能逾越法律的範疇,實踐上仍必須受到許多法制及事理的適 用,而不能漫無限制的濫用行政職權。尤其是在職務上給予人民利益之行為,若非為法 律條款之授權,亟易觸法並構成公務員圖利罪。 路口前方的機車停等區劃的都很明顯,一個框框裡面一個機車圖示,所以他是一個標示很 清楚的交通標線。 行政裁量權的產生,是起因於法規不夠詳盡,無法對所有具體違規事項做出規範而產生。 就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這個問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二項三款規定的很明確, 所以根本沒有行政裁量權的問題。 我想前文的噓文者可能要多想一下,你們的想法是否早就造成了在職務上給予人民利益之 行為?? 建議你們還是不要濫用行政裁量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52
MUMI:有找資料有推 04/07 01:28
MUMI:但行政裁量的解釋不是只有這一種 請多看看其他資料再下評斷 04/07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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