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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4/128/23txh.html 基隆拍片取景 最高補助300萬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4/14 00:07 【記者王世明/基隆報導】 基隆市政府為鼓勵電影、電視製作業者在基隆市取景拍片,藉由影 視行銷基隆形象,昨(十三)日在市務會議中通過「基隆市政府補助 影視製作拍攝實施要點」在基隆市取景拍攝的電影、電視劇,最高 將可申請三百萬及一百五十萬元補助;據了解,之前已有電影公司與 市府洽談前來基隆拍片,等補助要點開始施行,就會提出申請。 有鑑於高雄市和台北市結合當紅偶像劇拍攝,成功的行銷城市觀光, 基隆市政府之前也成立推廣影視業行銷基隆的專案小組,成立單一窗 口,協助影視業者申請拍攝的行政程序,市政府也將由行政處協助電 視台或影視業者溝通協調相關單位,達到行銷基隆觀光的目的。 此外,在昨天的市務會議上,也通過「基隆市政府補助影視製作拍 攝實施要點」,凡在基隆市轄區取景拍攝之電影或電視劇,且內容對 基隆市整體形象及都市行銷,具有正面意義者,可向基隆市政府提出 申請,由基隆市影視委員會審核,但補助必須在製作成本一半以下, 電影片補助金以三百萬元為限;電視劇每集以八萬元為限、全齣連續 劇集則以一百五十萬元為限。 基隆市政府表示,電影、電視製作業者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一日以 後所拍攝、製作之電影片或電視劇,在基隆市轄區取景(必須有足以 辨識為本市之景點)剪輯入鏡,且影視內容對基隆市整體形象及都市 行銷,具有正面意義者,得向市政府申請核發補助金。 至於補助申請個案核准與否、獲補助金額之核定,都必須由「基隆 市政府影視事務委員會」審查決議後,再由市府核定,獲市府補助所 拍攝之電影片或電視劇,得由市府節錄其中位於基隆市的場景影像, 作為非營利性質之使用。 另外,獲市府補助所拍攝之電影片或電視劇,還必須無償提供於基 隆市景點側拍花絮影片至少十五分鐘,同意市府於非營利活動中公開 播映或展示獲補助影片三次以上,同時必須在影片之片尾及各項對外 文宣品標示補助單位及機關識別圖樣。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 . .ˇ ˇ ˇˇ || ﹀ ̄▽ ̄ ﹏≦b ︶ ̄y – ̄ 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25.215
landloper:基隆地標沒幾個像樣的..... 04/14 12:26
timohu:基隆,我想到黑暗之光!!! 04/14 12:31
klmer19104:預兆 可以算景點嗎!? 5F 你說說看!!! 04/14 12:33
gtzmt:5樓快說 04/14 12:35
ohmyfox:把巡迴站天空鬥技場放滿玉照就是最完美的景點 04/14 12:42
Hongda:  ̄ ̄ ̄ ̄ ̄ ̄ ̄ ̄巡迴站? @@a 04/14 12:45
gtzmt: 不斷地看玉照...(筆記) 04/14 12:47
kidoradult:御用攝影師 04/14 12:47
foxtails:獵人電影版之天空鬥技場 04/14 12:49
y06170705:我笑了 04/14 14:33
kroll:獵人要拍真人版了嗎? 04/14 15:29
ohmyfox:放滿尼特羅玉照(?) 04/14 18:21
DUKEYANG:玉照搭配黨徽在後 法輪功的友善城市 XD 04/14 18:45
leubaga:哈哈 推循環站天空鬥技場 04/15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