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ileen912 (愛上Hotelier~愛上兩個人) 看板 Kelly
標題 (2002-07-31) 陳慧琳歌曲侵權案判決
時間 Wed Jul 31 18:54:41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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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通社深圳三十日電】深圳法院近日對香港正東唱片公司指控內地三公司有關香港
歌星陳慧琳歌曲著作被侵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涉案被告深圳市和威利實業公司、中山市
力華光碟製造公司及貴州廣播電視大學音像教材出版社應承擔侵權責任,並公開賠禮道歉。
據稱,不久前,香港正東唱片公司在深圳市和威利實業公司購買了「藍女人之陳慧琳
《請柬》」CD光碟一張,經審查,該光碟共有十二首歌的錄音製作者權均為正東唱片公司
享有。深圳和威利實業公司等三單位未經正東唱片公司許可,擅自出版、複製、發行這些
曲目,嚴重侵犯了正東唱片公司錄音製作者權益,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正東唱片公司
遂將深圳和威利實業公司等三單位訴至法院ꄊC
法院審理查明,原告香港正東唱片公司擁有陳慧琳演唱的涉案十二首歌曲的錄音製作者
權及正版唱片的出版發行。三被告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原告的錄音製作者權,應當承擔相應
的侵權責任。
深圳法院根據中國《著作權法》有關規定,判決上述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人
民日報》(海外版)上公開向原告道歉;被告力華光碟公司、貴州廣播電視大學音像教材
出版社各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十五萬元,貴州廣播電視大學音像教材出版社對力華光
碟公司的上述賠償負連帶責任;被告深圳市和威利實業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八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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