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b (水 泮 居)
看板Key_Mou_Pad
標題Re: [閒聊] 討論板的意義
時間Sun Apr 26 22:42:43 2009
※ 引述《leeeric (李貓貓)》之銘言:
: 來稍微討論一下好了
: 今天版規只是說「連發五篇買賣文是不行的」
: 沒有規定不能為了買賣而同一天連續發文
: 我認為他至少嘗試遵守版規,而且都還算言之有物
: 這樣比起連版規都不看 就直接po買賣文來的好吧
: 何況不看版規而直接發文也不過就是警告
: 有必要為了他嘗試遵守版規 反而更加撻伐嗎?
: 這就好像無照駕駛只罰錢
: 在美國考便宜駕照 回台灣換駕照反而被群起圍之
: 有必要這樣嗎?…
抱歉 打岔一下
沒有需要各位停止討論的意思
這行為很值得討論
我及副版也知道
其實買賣文的警告
只是某種形式上的警惕
印象之中也沒人因此進入水桶過
許多版友都很合作
這是版主群 一直很欣慰的地方
這次事件之後
會針對買賣施行細則
再做修改之動作
在此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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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03.73
推 perchik:哈~ 版規能因此修的更好,也是不錯啦~ XD 04/26 22:48
推 leeeric:幫推 我只是對於z版主說「毫不猶豫刪除」有點意見 04/26 22:51
→ zb:不好意思問一下樓上 毫不猶豫刪除這點是在哪出現? ^^" 04/26 22:55
推 fafanno:原po的第五篇文章 04/26 22:57
推 jeta890119:其實板主可以比照黑特板,半小時三篇,或者連續三篇 04/26 23:00
→ zb:喔那是Z 版主 我只是z版主 XD 04/26 23:01
推 Pteron:誰叫你們兩個的開頭字母一樣…。XD 04/26 23:07
推 leeeric:阿勒 我沒注意到XD兩個都是z頭XD 04/26 23:07
推 perchik:就說要註明大Z或小z板主才不會搞錯啊~ (攤手) 04/26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