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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晚上六點快到了,既然已經跟版主的意思取得共識,那我來POST我的版規選項, 附帶將其他人的選項列在後面。 由於已經和版主確認為投票決定: 「集合眾人之錢的購買行為」是否必須強制列入「團購」標而公開? 所以我的投票選項如下: (當然對於是否集體購買行為定義,以及模糊地帶,我們應該還有討論空間) 前提說明:開團購標必定要公開成本,開商品標則不用公開成本。 -------------------------以下為投票選項-------------------------------- 一、「集體購買之行為」必須強制列入「團購」標並且公開成本。 二、Ⅰ「集體購買之行為」,可由主購人自行決定採取商品標而不公開成本,或是 採取團購標而公開成本。 Ⅱ但若採取商品標而不公開成本者,必須至少提供進貨廠商及產品一般市面報 價,讓版友作為是否跟團參考。 →另,如版主所言,我們交易安全部份,另外再談吧。 -------------------------以下為引他人的選項-------------------------- 一、團購主購必須成本公開,所以只要是集合大家的錢,然後才下訂者 ,整個過程都需要透明化。 二之1、若公開有所困難或其他麻煩者 可在說明其無法執行處並得到多數人同意後 免予公開成本 (但依然需要對板主做成本報告) 二之2、團購主購公開成本與否自行決定,但只要是集合大家的錢,然後才下訂者 ,整個過程仍需要透明化。 而若不公開成本,則需提供 1.廠商報價 2.市價(一般可以找到的最低價) 3.運費等的必要處理所需費用 以供板友作為參考,方便個人衡量值不值得去購買的依據 -- 愛情這東西,一旦被切開過了 在重新組合時,令人遺憾的是 往往都只剩下後面的情,而,它就這麼輕易的,消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23 ※ 編輯: windmoonland 來自: 140.119.51.23 (03/02 15:53)
Frehrt:這兩個選項讓我覺得這跟我認知到的投票目的不一樣.. 03/02 15:54
Frehrt:我還是等板主的選項好了...(有點花掉了..) 03/02 15:58
windmoonland:並請參見11810篇 03/02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