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moonland (windmoonland)
看板Key_Mou_Pad
標題Re: [公告] 投票已與副板討論過
時間Thu Mar 2 15:49:28 2006
因為晚上六點快到了,既然已經跟版主的意思取得共識,那我來POST我的版規選項,
附帶將其他人的選項列在後面。
由於已經和版主確認為投票決定:
「集合眾人之錢的購買行為」是否必須強制列入「團購」標而公開?
所以我的投票選項如下:
(當然對於是否集體購買行為定義,以及模糊地帶,我們應該還有討論空間)
前提說明:開團購標必定要公開成本,開商品標則不用公開成本。
-------------------------以下為投票選項--------------------------------
一、「集體購買之行為」必須
強制列入「團購」標並且公開成本。
二、Ⅰ「集體購買之行為」,可由主購人
自行決定採取商品標而不公開成本,或是
採取團購標而公開成本。
Ⅱ但若採取商品標而不公開成本者,必須至少提供進貨廠商及產品一般市面報
價,讓版友作為是否跟團參考。
→另,如版主所言,我們交易安全部份,另外再談吧。
-------------------------以下為引他人的選項--------------------------
一、團購主購必須成本公開,所以只要是集合大家的錢,然後才下訂者
,整個過程都需要透明化。
二之1、若公開有所困難或其他麻煩者
可在說明其無法執行處並得到多數人同意後
免予公開成本
(但依然需要對板主做成本報告)
二之2、團購主購公開成本與否自行決定,但只要是集合大家的錢,然後才下訂者
,整個過程仍需要透明化。
而若不公開成本,則需提供 1.廠商報價
2.市價(一般可以找到的最低價)
3.運費等的必要處理所需費用
以供板友作為參考,方便個人衡量值不值得去購買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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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這東西,一旦被切開過了
在重新組合時,令人遺憾的是
往往都只剩下後面的情,而
愛,它就這麼輕易的,
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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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23
※ 編輯: windmoonland 來自: 140.119.51.23 (03/02 15:53)
推 Frehrt:這兩個選項讓我覺得這跟我認知到的投票目的不一樣.. 03/02 15:54
→ Frehrt:我還是等板主的選項好了...(有點花掉了..) 03/02 15:58
推 windmoonland:並請參見11810篇 03/02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