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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wenhsu (dewen)》之銘言: : ※ 引述《windmoonland (windmoonland)》之銘言: : : 一個人購買?廠商賺多少大家都覺得不用管?那如果一百個人一起買,廠商就應該 : : 並且一定要給人管,到底賺多少嗎?今天主購去幫大家收錢,處理事情,他想賺多少, : : 其實跟廠商的地位沒有太多差異,只單純因為「大家一起」這種多人購買的理由,就要 : : 求公開成本,個人以為理由並不充分。 : 我有一點一直不明白, : 為什麼您不願意用 "商品標", 而要用 "團購標", : 可以說一下不要用 "商品標" 的理由嗎 ? : 您說 "今天主購者幫大家收錢, 處理事情, 他想賺多少, : 其實跟廠商的地位沒有太多差異" : 這樣的作法, 其實就是一種 "代理商" 賺差價的作法, : 下個 "商品標", 大家都沒有意見, 您也不必為了公開成本傷腦筋, : 想不出您堅持要用 "團購標" 的理由. : 我個人只是覺得, 團購行為就是團購行為, : 代理商品賺一點小錢就是代理商品, : 把標題說清楚講明白, 這樣比較好, : 只是不知您有什麼原因要這麼堅持用 "團購標" ? : 改用 "商品標" 會對您造成什麼損失嗎 ? 嗯~這篇指名道姓,所以看來勢必是要回一下...XD 我沒有堅持要用「團購」標。重點在於,版主對於「集體購買行為」可以下「商 品」標和「團購」標之「選擇性」,有所限制。 今天我演繹版主現行的版規想法:集體購買行為,沒有現貨可以立刻拿出來賣人, 就「不可以」開「商品」標而不公開成本,一定要開團購標。並且開了「團購」標之後, 就必須一定要公開成本。 基本上這種定義方式,可以不用公開成本而下商品標的,恐怕例如有時候夢屋前輩 手上沒現貨但有向原廠下訂單的情況,都屬於不能開「商品」標而要開「團購」標公開 成本。很少有情況可以不必公開成本。 在這種幾乎都要公開成本的情況下,我想會相當程度減少在本版看到相關「集體購 買的消息」。而版上的朋友必須要到其他地方才可以收集到所有的鍵盤滑鼠團購消息, 這是我個人不樂見的,所以個人站在將「交易安全」無限上綱的前提下,認為既然單純 的「公開成本」和「交易安全」無涉,所以不贊成公開成本。 希望上面有回答到您的提問。 -- 愛情這東西,一旦被切開過了 在重新組合時,令人遺憾的是 往往都只剩下後面的情,而,它就這麼輕易的,消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23 ※ 編輯: windmoonland 來自: 140.119.51.23 (03/02 15:16)
kmorgue:http://0rz.net/f715T 是這個"演繹"嗎? 03/02 15:22
windmoonland:有道理喔,很少用所以用錯字...( ̄▽ ̄#)﹏﹏ 03/02 15:28
※ 編輯: windmoonland 來自: 140.119.51.23 (03/02 15:29)
kmorgue:有誰學過那個注音二式的?! ~..~ 03/02 15:36
dewenhsu:瞭解了...多謝. 03/02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