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kinbat (教練我想買鍵盤啊~~~)》之銘言:
: 你少估了一種狀況..........
: 如果下訂人數不到一箱怎麼辦?
: 商品的話
: 盈虧自負........
: 賺的多是能力好眼光遠
: 虧了錢是自己下錯手喊錯價
: 三隻也要出貨........
: 這是一個有道德的商人
: 團購的話
: 大家是為了省事省錢省麻煩.......
: 達不到的話大可喊聲"我不搞了"
: 因為主購不可能賠錢 (沒能力扛下的人是多數)
: 所以大家基本上也不會追究到底
那我也加一種情況,
就是滑鼠入手後, 才發現是仿製的,
( "仿製" 可以代換為 "贓物" "瑕疵品" )
這時候的售後服務該由誰來負責 ?
如果整個交易過程都順利, 那當然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如果過程出了問題, 那麼 "團購" 或是 "代理商" 的身份別影響就很大.
如果是 "團購", 大家可能傾向集體或是由 "主購" 代表找 Y 拍賣家負責,
因為主購與大家都是一樣站在消費者的立場.
如果是 "商品", 那大家就可能直接找上版友 A "代理商家" 來負責,
要求退費, 因為這是版友 A 與大家之間的商品買賣.
如果 "商品" 與 "團購" 的身份沒有界定清楚,
沒事就沒事, 出事了就有點麻煩.
代理商要負擔盈虧風險, 團購則是責任大家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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