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ldsun:就算超過300 但如果說市面上能入手的價錢都比他高呢? 03/02 14:58
→ wildsun:還是乾脆明訂雜費收幾啪? 03/02 15:03
推 liarboo:那還是商品阿....就是賺錢了阿,只是他有好門路咩 03/02 15:35
推 wildsun:你是指.. 只要有收雜費的話就是商品? @@?有點搞混了 03/02 16:07
問題不在於他能不能拿到比市面上便宜的價錢阿
問題是在他的出發點是要賺錢還是不賺錢
而他的雜費如果爆高
那我們不就能從雜費來看出來他是想要賺錢還是不賺錢
而想賺錢的就乖乖用商品標示
不想賺得就用團購阿
而且不是說超過300就有問題
只是這個數字就能給消費者一定的訊息來判斷是否有問題
我說300只是個大概,不用明訂數字阿。
100到200只差一百,對辦的人可能沒多賺多少
但是在消費者眼中就可以感覺到足足多了一倍
如果是從100~500的差距,那感受就會更深
我想這樣應該可以減少很多消費者的問題
我的意見在於解決灰色地帶的"商品打著團購大旗販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7.114.211
推 milen:有些東西很簡單能量化..如運費、檢驗費、營業稅 03/02 16:33
→ milen:有些東西很難...如電話費..為了辦團購推掉多少事(女友) 03/02 16:34
推 liarboo:所以我說能簡單量化的就都寫出來阿.....不能量化的寫雜費 03/02 16:44
→ liarboo:這樣雜費的總金額不容易太高,賺錢的空間就少了 03/02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