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v:原則問題 XDD 03/02 15:07
※ 編輯: dewenhsu 來自: 220.132.160.122 (03/02 18:23)
※ 引述《windmoonland (windmoonland)》之銘言:
: 一個人購買?廠商賺多少大家都覺得不用管?那如果一百個人一起買,廠商就應該
: 並且一定要給人管,到底賺多少嗎?今天主購去幫大家收錢,處理事情,他想賺多少,
: 其實跟廠商的地位沒有太多差異,只單純因為「大家一起」這種多人購買的理由,就要
: 求公開成本,個人以為理由並不充分。
我有一點一直不明白,
為什麼您不願意用 "商品標", 而要用 "團購標",
可以說一下不要用 "商品標" 的理由嗎 ?
您說 "今天主購者幫大家收錢, 處理事情, 他想賺多少,
其實跟廠商的地位沒有太多差異"
這樣的作法, 其實就是一種 "代理商" 賺差價的作法,
下個 "商品標", 大家都沒有意見, 您也不必為了公開成本傷腦筋,
想不出您堅持要用 "團購標" 的理由.
我個人只是覺得, 團購行為就是團購行為,
代理商品賺一點小錢就是代理商品,
把標題說清楚講明白, 這樣比較好,
只是不知您有什麼原因要這麼堅持用 "團購標" ?
改用 "商品標" 會對您造成什麼損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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