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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 -- : : ◆ From: 220.228.144.98 : : 推 windmoonland:我希望討論會從根本開始 03/01 21:12 : : 推 perchik:這是民主時代阿~~~ 03/01 21:12 : : → windmoonland:如如何區分目前的商品或團購 03/01 21:12 : : → SHANGOYANYI:我覺得團購也要做區分耶 一概而論也滿難歸納的 03/01 21:13 : : 推 windmoonland:如何區分消費者和商家的標準與界線 03/01 21:17 : : → windmoonland:而不是單純的只說要公開,不要公開 03/01 21:17 : : 推 evilmask:盡量能讓所有人看得懂,也要兼顧所有人的發言 03/01 21:19 : 不要急著認為我會打壓別人的意見 : 不管認不認同雙方的意見,我是怎樣的板主,我的處理方式,相信老板友應該很清楚。 : 我沒有在怕爭論這種事情,自然就不會打壓別人的說法。 : 但有沒有想過,如果我要辦投票的話,有幾個人看得完這串討論。 : 投票時,一定要提贊成端與反對端的意見 : 我並不想由我一個人寫,免得到時有人覺得我偏頗。 : 但這麼一大串誰看? : 所以要有個精簡板的,讓投票的人可以輕鬆看完雙方的觀點。 : 其他標題當然可以繼續回,但不會特意弄在投票中的理由區。 我完全不認為版主你會打壓別人意見,以我多次跟你親自碰面的機會,我知道你是 一個滿NICE的版主,不管同不同意別人的見解,但誓死捍衛所有人發言的權利,請一定 不要誤會我的想法......v( ̄︶ ̄)y 我祇是希望一切都可以從最基本的想法出發?要怎麼區分「集體購買」為「團購」 和「商品」,SHANGOYANYI所說的,是否「團購」裡面還要加以區分?這中間的線要怎 麼劃?再去對各種情況的規定做出想法,而不是指單純的一體適用要公布,不公布。 版主認為這種根本的想法以及區分線要如何劃定的議題,是否重要呢? -- 愛情這東西,一旦被切開過了 在重新組合時,令人遺憾的是 往往都只剩下後面的情,而,它就這麼輕易的,消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23
zipkao:也許可以考慮以Y拍等平台輔助,也許規定上就不用如此嚴格。 03/01 21:47
evilmask:我的劃分法已有提了,雖然可能有人覺得不夠好,但可再提 03/01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