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Key_Mou_Pa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jeff218 (jeff)》之銘言: : 不知道我有沒有誤解,不過我暫且把現在的問題分成兩個 : 1.團購不應賺錢或賺錢須透明化? : 2.成為商品就一定必須承擔囤貨的壓力? : ================================================= : 1.關於第一個問題我個人的答案是肯定的, : 這無關對錯,而是字詞定義的問題,團購就是大家一起出錢來買, : 既然是大家出錢一齊購買,那自然有權利知道所有費用去向, 既然是大家一起出錢→就推論到→有權利知道所有費用去向? 這一點我不同意,因為如果是一個人出錢買一個商品,大家就沒有意見,覺得不需 要知道所有費用去向,就比如是去商店買東西或在網路上購物。 那為什麼變成「大家一起購買」,就可以得出這種推論呢?理由是什麼?是「大家 一起」嗎? 一個人購買?廠商賺多少大家都覺得不用管?那如果一百個人一起買,廠商就應該 並且一定要給人管,到底賺多少嗎?今天主購去幫大家收錢,處理事情,他想賺多少, 其實跟廠商的地位沒有太多差異,只單純因為「大家一起」這種多人購買的理由,就要 求公開成本,個人以為理由並不充分。 而這也是我認為要有很明確的界線區分一般消費者團購,跟廠商、或代理商出來團 購有困難的地方,我們不能說個人就一定是一般消費者團購就要公開成本,也很難說只 要有開公司就一定是廠商不用公開成本,中間的線要怎麼劃?有其困難度。 -- 愛情這東西,一旦被切開過了 在重新組合時,令人遺憾的是 往往都只剩下後面的情,而,它就這麼輕易的,消失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51.23 ※ 編輯: windmoonland 來自: 140.119.51.23 (03/01 19:33)
evilmask:商家和消費者的定義是不同的 03/01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