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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先謝謝認真給我意見的板友們 我知道一直討論這種事會讓板上氣氛很糟 但不解決的話板友還是會一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影響 所以還是麻煩大家再多包容一下 我會儘快讓這件事有個完善的結論出來 <(_ _)> 關於上篇提及的大家提出來的三個建議 重新整理成比較明確的條列式如下: 1. 發文不做限制,但如果作者想刪文或是不想被收在精華區的話, 就請在文章內註明「此文將自刪」及「請勿收精華區」等字樣。 2. 發文做限制,如果內文或是推文中含有個人或板友的心得討論時, 除非徵得板主以及所有發言板友同意,否則請勿任意刪除文章。 若經板主判斷為個人因素蓄意刪文則予以處分。 加註「經板主判斷」是因為真的很難用文字詳細定義何謂蓄意刪文行為, 所以如果大家願意信任板僕,我想這就由我或是以後的板主來做判斷 主要選項是以上兩個, 至於選項2的"處分"部份,如果是以板友們的提議來看, 第一是予以警告,也就是仍舊是給他機會,但請他要因此有認知,尊重其他板友 第二則是直接水桶,也就是請刪文板友直接移駕別處,KK板不歡迎這樣的行為 而個人想法是在以下兩種擇一: A. 第一次予以警告2支,第二次累犯就直接水桶 B. 直接水桶 所以正式的投票選項會是 (1) (2-A) (2-B) 共三項 以上這是我目前想法,一樣歡迎板友發表意見 若是大家都覺得OK的話那就明晚舉行投票 等結果出來後,要正式加入板規前我也會再把final版本公告給大家看 沒問題的話加入板規後就即刻實施,同時也處理掉這位刪文板友的所有文章 最後,我想直接在這邊再回覆一下這位刪文板友今天的來信 您來信詢問說, 您已經有說不會再po文, 但板友討論方向似乎還是偏向「萬一"您"又再po文又刪文的話」 您覺得目前討論方向應該要是「其他板友自己」以後要遵循的規則 您的po文刪文是在這之前的事,所以已經跟您沒有關係 而且您也已經說不會再po文了,目前所有討論的事只有「板上文章去留」只跟您有關 我的回答是, 第一,只要您還在KK板上的一天,您就也是您口中的「其他板友」之一 雖然您說了以後不會再發文, 但在沒有正式約束力的情況下很抱歉我必須說我無法完全信任 第二,就算您以後真的都不再發文了,也因此跟這條未來的板規沒有關係了 但您之前的行為已經造成所有板友的權益損失,您有道義上的責任在 請不要將自己如此置身事外 若有任何問題一樣歡迎您回覆,我一樣會繼續在板上做公開討論一一回答您所有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75
musicsuki:版主辛苦了 11/03 22:47
zephyr520:辛苦囉~~~ 11/03 22:55
gemini7715:版主辛苦了 11/03 23:04
rutobby:版主辛苦了! 11/03 23:06
alice910265:版主辛苦了! 11/03 23:15
toma410:版主辛苦了^^" 11/03 23:19
domotoruby:版主辛苦了(搥背) 11/03 23:52
kageo101:版主辛苦了(抓龍) 11/04 00:59
nicolehsnu:板主辛苦囉~~ 11/04 09:39
meoow10325:版主辛苦了(遞可樂) 11/04 14:47
ayumu51:個人有點小疑問...第二點不要加註後面的條件是否比較適合? 11/04 21:07
ayumu51:就直接有心得推文的文章一律不可刪除 11/04 21:08
ayumu51:不小心刪掉,或只是沒注意到板規變更等,非蓄意也是要罰吧? 11/04 21:09
ayumu51:而且對有沒有徵得全部發言板友同意這點,板主要一一聯絡來 11/04 21:09
ayumu51:查證嗎@@ 11/04 21:10
個人想法反而是要留空間給非蓄意刪文的板友 今天加註這條板規目的是在防範蓄意的刪文動作,而不是嚴格限制大家不能刪文 (老實說我覺得這板規以後會派上用場的機會非常之小…^^|||) 如果訂得過於嚴苛也許就像其他板友的疑慮,會因此讓發文風氣變冷清 而加註「所有發言板友」意義在於,假使今天作者真的有某些因素必須刪文, 只要是合理理由的話,我想其他發言板友應該也都會同意, 但為了防止群體鬧板行為,所以再另外加註也需經「板主」同意 而作者在徵詢板主同意時, 板主就也可以一併請作者提出「已經所有發言板友同意」的證據以做確認 也就是板主這邊可以掌握最後的把關動作 至於要刪文的作者要怎麼一一徵得所有發言板友同意以及提出證據 這個我想就留給作者自行想辦法了 通告信之類的應該不會是件太難的事 :) 因為有板友提出了疑問所以再多等待一天讓大家再看看有無其他意見 若仍有其他問題的話就會繼續延緩投票時間 確定沒有後就會舉辦正式投票,謝謝~ ※ 編輯: sailorx 來自: 140.112.5.75 (11/05 00:34)
tnmatin:感謝分享~ 11/05 18:05
tnmatin:◢▆▅▄▃▂▁ˍ崩╰(〒皿〒)╯潰ˍ▁▂▃▄▅▆◣ 11/05 18:05
tnmatin:↑↑↑如果是像上面哪種推文,也是有刪文同意權嗎? 11/05 18:06
tnmatin: 那 11/05 18:07
tnmatin:那,如果有人蓄意推個文,之後再不准PO文者刪文,這樣PO文 11/05 18:08
tnmatin:的人根本拿不到「所有發言板友同意刪文的證據」,不也是在 11/05 18:09
tnmatin:為難想字刪文章的人? 關於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呢... 11/05 18:10
tnmatin:((上頭的崩潰推文...感謝戶田粉絲們崩潰貢獻....XD )) 11/05 18:12
ayumu51:嗯嗯 了解~~^^  原來是我認知上的問題 11/05 19:31
ayumu51:我一直以為這個限制是要處分所有(底下有心得推文的)"刪文 11/05 19:31
ayumu51:行為" 這樣看起來處分依據是"刪文心態" 11/05 19:31
ayumu51:只是如板主所說的在判斷上可能就比較不容易了... 11/05 19:32
關於tnmatin的疑問, 確實我是忘了考慮到如果反而是推文的人在鬧事的情形… 但思考過一些狀況後,覺得要用文字完全定義真的有點困難 (對不起我不是唸法律的這對我來說真的有點艱難…Orz) 所以採取ayumu51板友提議,將「徵得板主以及所有發言板友同意」部份刪除 統一由板僕這邊做認定 雖然這樣一定會有「如果板主不公」的疑慮在 但一樣是看大家是否願意信任板僕能否勝任這個判斷工作 一樣再將此討論文繼續置放一天,都沒有其他推文發問後再舉行投票 謝謝~ ※ 編輯: sailorx 來自: 140.112.5.75 (11/05 22:21)
tnmatin:我是覺得「必須信任版主」,畢竟是大家選出來的,將版務委 11/05 22:40
tnmatin:託版主打理,原則上應該信任版主,真有爭議再來討論就好。 11/05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