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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J (Gone Too Soon)》之銘言: : 再來說這兩天張曼娟的事件。 : 我不曉得各位是衝過頭了還是怎的,版上的和平是要大家共同維護的ok? : 要灌爆對方留言版或信箱是你個人的行為我管不著, : 但是在這裡你面對的一樣都是喜歡老大的歌迷!!! : 每個人有自己的想法和立場,再次重申請各位尊重別人!! : 所謂的尊重,除了不漫罵,也請不要硬為對方冠上「你是錯的」這樣的標籤。 : 有些事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對或錯,請不要po個長篇大論只為了證明「對方是錯的」, : 你認為他是錯的,那又如何?你得到了什麼?得到了版友的認同很得意? : 或是自以為比較優越?這不就和美國白人主義沒有兩樣? PTT帳號信箱:Marain(努力取得認證中) yahoo 信箱:maweihan@yahoo.com.tw 板主MJJ你好: 在下對無私奉獻於看板事務的板主致上敬意,因為有你的苦口婆心、調合陰陽,才能維持 這個討論區的和諧氣氛,提醒大家紓發感想也不忘保護MJ、不要讓有心人見縫插針而殃及 應永遠安息的MJ;再次致上敬意。 接下來,在下要為自己說很多句話,如果覺得無法撥冗,也希望當你有空的時候能絳尊閱 文,因為除了公平公正對待別人外,更要先為自己說公道話。 板主所謂的“長篇大論只為了證明對方是錯的...”云云,環顧看板上下似乎沒有比我辯 證(非辯論!)張曼娟撰文過失更長的,我想應該不是我自己輕易對號入座,那就當作是在 指在下吧。這篇文章的緣由起因於,在下女友觀張氏文後,對MJ生前受盡委屈污蔑、身後 又屢遭不負責任的跳樑小丑為文或上節目肆意評論,不禁悲從中來、哭泣不迭,復觀諸許 多回應者可能因情緒過於激昂、致留下顯不理性或對張氏人格攻擊之詞,女友非常焦慮這 些發言會讓外界視為偏執歌迷的偏激言論、甚而讓MJ更行被評論消費,於是請求我寫信寄 給張曼娟及公開發文留言。 一開始我沒有答應,畢竟也有書要看、有考試要準備,一旦準備撰文,勢必要苦心構思、 字斟句酌;惟待我反覆看完張氏文及眾多聯合報網頁留言後,我看到了一個把草稿當成品 、把讀者當白癡、把稿費當囊中物、沒有寫作倫理、沒有職業水準的人在公開發表文字, 以及甚多偏於情緒性貶低張氏人格的留言,這些留言讓我也開始憂心女友的焦慮似乎將成 真。 這個時候我能作的,就是把我看到張氏在MJ自我認同草率評論問題點出,讓張氏及其他旁 觀者能明白,張氏並不是因為歌迷認為偶像被褻瀆才遭撻乏,而是其基於頗負名望作家的 身分、以慈母及教育者口吻,竟對下一代/公眾示範對他人人格可以如此輕恌武斷、如此 不尊重,而這樣的態度非常有可能影響讀者,讓讀者誤以為即使在高度人格尊重的議題, 也可以在天馬行空的想像下自以為是地大放厥詞、傷害他人。如此一來,除了可以在文中 僻謠外,亦可提供尚不及察覺張氏謬誤所在之歌迷在被扣偏執歌迷帽子而又急又氣時的後 援;更重要的──也是主要的──目的,就是與MJ脫鉤處理,使張氏護航者或鬧場者,完 全無從利用“MJ said”、“一言堂”這種伎倆來陷歌迷於心疼辯護v.s.偏執歌迷的兩難。如果板主有用心看在下的文章,理應可以體會在下的用心才是。 不才的我,在歷經數小時的構思撰寫、十數次的修改後,發表於聯合報的留言板、張曼娟 的留言板、寄到張曼娟的信箱,即使我知道留言可能被淹沒、被河蟹、張曼娟可能會叫助 理刪信;我從未要求張曼娟道歉,唯一的訴求就是要大家看到張氏輕率撰文之過及負面影 響、不要再讓不公正不公平不負責的態度為所欲為。 女友看過後非常開心,本來我說這樣就好,不用po到PTT,因為那裡對張氏文已經很多討 論和正反意見,不缺我獻曝;但就在14號下午看完zidane666網友的發文後,發現竟然在 PTT上仍有擺出弱者、被圍勦被打壓者勢態來使用“MJ said”、“一言堂”等伎倆為張氏 辯護(真正可議的是這些伎倆,而非為張氏辯護!),於是決定借帳號發文,目的就是希望 在張氏文事件中,把議題拉到人格尊重及負面影響的場域,可以讓安息的MJ在網友來往砲 火中免受牽拖拉扯,而我也自以為是地希望,看文的板友可以體察到我的用意會心一笑。 至於那個zidane666事後為何要刪文、為何要在推文中強調不會再來?我還沒有看到任何 對他個人身攻擊或威脅恫嚇的公開言論,他這樣的推文是否想表達或營造被“一言堂”打 壓的無奈悲情,已非旁人能知悉。 板主辛苦了,想必在發文後,多多少少會收到如在下般沉溺在自我優越感之人的來信打擾 吧(也或許就只有我對號入座);因為能體會板主想保護MJ的心情,在下縱然被指為與白人 優越主義者無異,亦不忍公開發表此篇文章自我辯護,為的就是怕讓人說風涼話、讓焦點 被糢糊。 最後要說的是,世界上的確沒有絕對的對錯、善惡,但人類不能因此而消極不作選擇或以 此為托言視而不見。如果我們已盡可能地掌握了所有的資訊,並出於自我良知與道德,負 責地作出不傷害他人或不得已的選擇時,那就是善;反之,輕率自大不負責任的態度進而 傷害他人,便無疑為惡! 文末附上一則世說新語的文章: 王藍田(王述)為人晚成,時人乃謂之癡。王丞相(王導)以其東海(王承;即述父)子,辟為 掾。常集聚,王公(王導)每發言,眾人競贊之。述於末座曰:「主非堯、舜,何得事事皆 是?」丞相甚相歎賞。<世說新語/賞譽第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