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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應該再嫉妒他,攻擊他了, *
* 跟Michael Jackson比起來, *
* 每個人,其實都是太富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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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交通大學機械工程學系BBS BBS.me.nctu.edu.tw‧[FROM ip-151-148.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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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我還是按耐不住一顆好奇的心,
去了PTT看看到底MJJ被怎麼樣的一個白痴(偏見等於無知,remember???)傷害.
為了怕一時克制不住也加入PTT戰場,
我用guest上去看,強迫自己只看不說.
看了以後,我只覺得:我再也不會上PTT了!
B4 U judge me, try hard to love me...
要求"love"也許太過,但是要求"understand"算是合情合理吧?
A lot of people misunderstand me,
that's because they don't know me at all...
愛聽他唱歌,卻聽不懂歌者的心境嗎?
我不懂,一個聽不懂歌曲意境的人,
竟能大放厥詞地說他喜歡聽的是歌,不是人.
他喜歡的是節奏、是旋律嗎???
若僅僅如此,他喜歡的不是歌、不是音樂,
而只是好聽的"聲音"...
一個沒有同理心的人無法了解MJJ的痛苦,
一個沒有同理心的人也無法了解其他MJJ迷的感受.
MJJ為了這些BS曾經受到多大的傷,
豈是這種人能夠了解.
但是, MJJ在"那件事"過後,
憔悴了許多卻是顯而易見的.
像botdf說的,
那位仁兄(or仁姊)既不是法官又不是警察,
憑什麼說MJJ有罪;
我要說,
我們不是MJJ,也不是那男孩,
憑什麼說他無罪???
有罪/無罪不是重點,
因為我們都不是當事人;
重點是,
我們憑什麼去用我們的臆測決斷人、傷害人???
botdf在PTT的言論說得真好,
那篇酸酸的post更是過癮(就是關於砍信的那篇);
Hammer也幫我轉述了一些話,
所以我就只說說還沒有人說到,而壓在我心中的想法.
<哭了一會兒的Mi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