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KingofPop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關於MJ的敗訴事件,相信大家都看到了,不過這次的訴訟我看得也有點迷糊 了,因為上次不是才說MJ勝利,怎麼今天又變成MJ敗訴... 我不知道這樣對不對,因為我不太懂司法之類的東西,所以翻譯可能會有錯 誤,總之,大概的情況好像就是... 有一個叫Al Bano Carrisi的義大利歌手控告MJ的"Will You Be There"抄襲 他的歌,而在去年一月,法院判決那個歌手敗訴,以下就是當時MJIFC的正式新 聞: ******************************************************************** MJ在義大利的歌曲版權訴訟中獲勝 MJJ正式新聞稿: MJ在義大利的歌曲版權訴訟中獲勝 MJ已經贏得了他的第四個歌曲版權官司,這個官司是有關暢銷曲"Will You Be There".這場官司是由一個義大利歌手Al Bano Carrisi在1992年所提出的,他 宣稱MJ盜用了他的歌"I Cigne de Balaika".這個官司則在1997年11月20日提 交至法院. MJ的律師Eve Wagner說他們才剛接到正式的法院通知,而這個通知確定了MJ和 Sony的勝利.Eve Wagner對這個結果下了以下評論:"MJ又再一次地被證明無罪 ,我們很高興正義已經被彰顯了,很不幸地,名人總是成為那些毫無根據指控的 目標.而這次,MJ又再度贏得他第四次的訴訟權官司". Eve Wagner也說,Al Bano被判必須負擔MJ和Sony的訴訟費用,而目前MJ勝利的 著作權官司有:1994年的Dangerous訴訟. 同年也有另一個訴訟,則是控告 "Thriller","We Are the World"和"The Girl is Mine"侵權. 此外,還有1983 年的"The Girl is Mine"訴訟.以上官司都是以MJ勝利而收場. ******************************************************************* 而這次,一樣的訴訟內容,但是是在另外一個不同的法庭審判,而且MJ被判敗訴 了! 這次判決的奇怪之處,是在之前的法院裡,MJ已經勝利了;雖然這次是在另外 一個不同的法庭,但是原來的判決也應該有某種參考價值,但是這一個法官卻能 排除一切有利MJ的證據,甚至是專家的意見,進而做出MJ敗訴的荒唐判決,也只能 說是迂腐. 以下是有關這次敗訴的新聞: ******************************************************************* MJIFC剛剛收到MJJ的傳真: 在義大利羅馬的訴訟中,法院改判MJ的確盜用Al Bano的歌"I Cigni di Balaka" .但是法院駁回了Al Bano的$3000000賠償要求,改判MJ只須賠償$3000,但是這些 決定馬上就被延緩了(這表示MJ還不必馬上賠償).不過法院仍然要求MJ必須支付 雙方的訴訟費用近$10000元. MJ的律師Eve Wagner對這場"Will You Be There"的官司下了以下評論: 法官的判決是全然錯誤而且是罔顧正義的.因為根本沒有明顯的證據可以推斷 MJ抄襲某人的歌曲.這場訴訟無法證明任何一點可信的證據--包括音樂的原創性 ,著作權,或是目的等等..有許多強力的證據可以證明Al Bano的歌缺乏原創性,但 是法官居然將這些證據排除在外.根據義大利的法律,MJ不許在法庭中為自己辯 護,只能發表簡短的聲明去證明自己的清白.即使是法官自己指定的專家Silvano Bussotti,也做了如下的評論:"我發現的結果很簡單:我根本無法發現任何有抄 襲的跡象,我們可以確認MJ的歌根本與Al Bano Carrisi的歌毫無關連" 在1998年一月的訴訟中,MJ在同等級的法庭中獲得了勝利(同樣是控告"Will You Be There"侵權),而Al Bano在當時被判必須支付訴訟費用. 律師還說"法官不僅排除了所有MJ提出的證據,而且排除了專家的意見,更誇張的 是,他一點都不考慮MJ在之前的訴訟中獲得了勝利,而這讓這次判決充滿了不公 平.一個相同的訴訟在民事法庭被判無罪,但是現在法官如何能判決MJ有罪.這 個結果幾乎都是歪理,目前MJ預定馬上提出上訴,我們有信心結果將會被扭轉" 律師也提到MJ到目前為止都贏了所有著作權官司(共有四場,皆勝訴),而他們有 信心MJ這次將會像以前一樣獲得勝利. ******************************************************************* Anyway,總之MJ已經要提出上訴,大家就等著看結果吧!希望那個法官不要再 耍笨,要笨也要笨的有水準點... PS.以上新聞譯自MJIFC的NEWS---http://www.mjifc.com -- ※ Origin: 交大機械站 ◆ From: T226-047.dialup.dj.net.tw -- > -------------------------------------------------------------------------- < 發信人: [email protected] (活得快樂,活得精彩!), 看板: KingofPop 標 題: Re: MJ敗訴 發信站: 交大機械 BBS 站 (Fri May 14 00:34:58 1999) 轉信站: Ptt!nctumenews!nctumebbs ※ 引述《OnTheLine (幸好還沒絕望)》之銘言: : 我去問過了.就跟botdf和MJIFC講的一樣...老大對這個判決非常不爽. : 他說這個法官一定是聾子. : 我看這個法官根本就跟那個原告都是黑手黨的同志...黑成一團... 我的看法: 本來藝術的東西就是很主觀的,如果法官找的所謂"專家"原本就對 MJ有偏見的話,他大可以天花亂墜找出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證明他的 論調沒錯,畢竟法官不懂音樂,什麼都依那鍋專家,而真正懂的人又必須 能夠提出夠有力的理由來反駁才"有可能"被採納。我曾在babyface版 提過,我第一次聽Mariah跟Whitney唱的"When you believe"時,我以為 這首歌是取材自中國的"傜族舞曲",因為前面三句根本是一模一樣,這樣 的話,中國大陸官方是不是該學學那個豬頭義大利人去控告WYB的作者, 狠狠地賺一筆?(我相信那個作者可能會輸)雖然有頭腦的人都知道WYB的 作者幾乎是不可能會抄襲"搖族舞曲",因為他聽過這首曲子的機率幾乎是零... 所以話是隨便人講,就要看那個法官是否能在不懂音樂的情況下,不受專家 擺佈而做出公平的判決了。可是依新聞內容看來,那個專家沒什麼問題, 有問題的,是法官的心肝和大腦吧!!個人淺見,隨便看看就好~~~~ 麥老大,加油!! ~考慮將來以研究各地民族音樂然後告人告到死好好大撈一筆的Hammer~ -- ※ Origin: 交大機械站 ◆ From: 210.244.16.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