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yih (Ed)》之銘言:
: ※ 引述《Dangerous (小洪)》之銘言:
: : 昨天去誠品溫習了流行音樂史...
: : 我發現貓王也才不過紅了15年左右,和MJ差不多
: : 他只不過比較早死而已...
: : ......不想和貓迷吵架的七公....
: MJ不只紅15年吧,他在Jackson 5的時候就已經是家喻戶曉的人物了吧!
對呀!MJ5歲就出道,所以說...他紅了35年啦!一輩子唷!厲害吧!?
不知道還有誰紅一輩子的...這樣能不能上金氏世界紀錄啊?
我想,貓王在樂壇的價值不是在他紅了多久,而是他對音樂的貢獻吧...
就"我們的年代"來說,他的音樂已被後輩發揚光大,我們早已習慣現在的音樂,
他的音樂就感覺不怎麼樣;他的全盛時期離我們太遠,我們更感覺不到他的魅力.
不過設身處地去想,以他的時代而言,他的確是前無古人的搖滾之神.
想想我們的MJ老大,也是音樂、舞蹈、行銷、流行...等等的領導者,而他的東西
也不斷被後輩學習,可能等到MJ蒙主寵召之後,將來我們的晚輩也會說,
"Michael Jackson其實也不過如此嘛..."就像MJ的許多東西也是跟前輩學來(or模仿),
再加上自己的味道,可是我們崇拜的還是MJ,不是被MJ模仿的原創.
當先鋒總是比較吃虧???
~不是貓迷,但是還算尊敬喵王的M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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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交大機械站 ◆ From: 202.52.6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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