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NCAA板]
作者: starking (.....) 看板: NBAGM
標題: Re: [問題] 球員合約問題
時間: Thu Aug 21 16:24:03 2003
我大略提一下,真正定義請自行查詢相關規定....^^
player option和team option:
就是球員或是球隊可以決定是否要延長合約一年。
簡單來說如果一個球員在第5年合約結束後,第6年是option年,
則該球員或是球隊可以決定是否第6年要繼續待在球隊中,還是
成為自由球員。如果球員或是球團行使option時,則該球員就會
留在這支球隊之中,由球員決定就稱player option,反之球團
決定就稱team option。
但是這種option最多只有一年,而不限該合約的長短都可以使用
qualifying option:
當一個球員可能成為有限制自由球員時,該球團必須在一定時間內
對這個球員提出qualifying offer,反之球隊若無提出offer,
則該球員無條件成為無限制自由球員
而這段時間內球團可以:
(A)依照第4年的薪資給予125%的成長或是最低薪資加15萬留在球隊
一年,隔年成為無限制的自由球員,這個應該就是HoopsHype上
註明的qualifying option。
(B)match其他球隊開出的offer sheet
80% scale offer:
這是HoopsHype的寫法,按照規定新秀球員依照選秀的順位可以領到
不同等級薪資的保障合約,稱為Rookie scale contract,但是球隊
可以視球員的情況給予漲跌,最高可領原本可得薪資的120%,最低
可領原本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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