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son0813 :把季賽場次增加三倍 10/27 16:10
推 onlysanji :看不懂 10/27 16:17
推 eliczone :借轉 謝謝 10/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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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liczone (C'est la vie) 看板: Kings
標題: [轉錄][專欄] NBA財務陷入困境背後的秘密(下)
時間: Wed Oct 27 16:23:30 2010
※ [本文轉錄自 NBA 看板 #1CnztjiB ]
作者: galin333 (The Zephyr Song) 看板: NBA
標題: [專欄] NBA財務陷入困境背後的秘密(下)
時間: Wed Oct 27 16:08:10 2010
圖文版 籃球邦
http://channel.pixnet.net/sport
http://channel.pixnet.net/sport/article/basketball/thebostongarden/19949680
NBA理事長David Stern宣稱,因為聯盟「巨幅」虧損,所以建議球員每年費用削減超過三
分之一因應,他並沒有提出實際的作法,不過一般情況有兩種。
首先,Stern可以透過「第三方託管」(escrow)的制度,這是1998年勞資談判後在當時
的CBA裡安排的條款,簡單說來,現行的CBA中約定球員有權拿到「籃球相關收入」(
basketball-related income,下稱BRI)的57%,但是由於每個球員都是各自和球隊談判
,所謂的BRI也會逐季調整,所以設計出「第三方託管」機制。
NBA會從球員每張支票裡扣留一定比率的數額,將它集中到一個託管帳戶,直到聯盟決定
了當季的BRI是多少,也就因此可以算出球員該季總共可以拿走多少錢,舉例來說,現在
的CBA約定球員薪資佔BRI的57%,所以如果球員目前薪資總額已經超過這個數字,託管帳
戶就會把超出的部份發還給球隊老闆,相反的,如果球員薪資總額未達BRI的57%,託管帳
戶的錢就會還給球員,如此一來,就可以確保球員薪資不會超過應得的比例。
如上所述,目前的57%和「第三方託管」機制都是約定在現行的CBA中,所以倘若這個制度
大體維持不變,這會是達到削減球員費用最簡單的手段,根據一些相關人士計算,如果要
削減三分之一的費用,那麼球員薪資大概只能佔BRI的48%左右。
這樣的調整幅度當然頗為巨大,但是還有一個更激進的作法,也就是Stern附帶提及的縮
減球隊。
根據一些消息人士表示,如果聯盟可以回到獲利狀態,球隊老闆們對「縮減球隊」這個提
議懷抱開放性的態度,他們提到了競爭的均勢,球隊是不是在最適合的市場,還有如果真
的降低聯盟中球隊的數量,是不是真的可以改善財務狀況。
其實這個方案有很多負數,對那座城市來說,這是球隊歷史和光榮被抹滅,甚至會影響到
居民的認同度。對球隊來說,等於失去所有曾經建立的東西。對聯盟來說,對它的形象和
長期發展前景不利,對它在國際化跟全球化上的努力也相衝突。
但是儘管如此,如果可以藉由減少球隊數量換取不要封館,會不會是一個正確但痛苦的選
擇呢?
如果按照David Stern的邏輯,現行的聯盟運作機制有了很大的問題,而且運作的結果反
倒傷害了小市場球隊的老闆,因為他們得要不斷地賠錢,而這些賠錢的老闆為了自身的利
益,就會把損失轉嫁到球員身上,反正就算再玩下去也是虧損,如果能把損失移轉,就可
以少賠一點,而大幅削減球員費用就是這種原因下的產物。
因為這些老闆把自身的利益擺在第一,所以他們透過聯盟丟出削減球員費用的提議,要求
球員這邊讓步,確保大家還能玩的下去,對球員來說,這是相對不公平的談判,因為NBA
在職業籃球還是有近乎獨占的地位,球員可以有不同的選擇,但是勢必得面臨曝光率較低
,或是薪水較差的問題,所以要不是接受調薪,要不就只能接受減少球隊,並導致可以進
入聯盟的球員名額更少的問題。
對某些老闆而言,這也是出售手中球隊或重新考慮本身財務狀況的時機,因為未來球隊可
能會變少,所以這個消息可以逼迫潛在買家及早出手,免得到時候可以選擇的標的更加稀
少,甚至如果留下來的球隊財務狀況都相對良好,恐怕出售的機率也不會太高。
對聯盟本身來說,如果需要犧牲一兩個城市的支持,用來換取不要封館,就可以保全聯盟
整體形象,維持大多數球迷的支持,和聯盟持續經營的能力不受質疑,想想實際的例子吧
,當超音速隊從西雅圖搬走時,和1999年罷工封館時,哪個時期流失的球迷更多?這其中
的權衡就很明顯了。
那麼除了削減球員費用或是縮減球隊數量,是不是還可以搭配其他方法來改善聯盟財務狀
況呢?這時候就是「收益分享」(revenue sharing)機制登場的時機。
之所以說收益分享機制需要「搭配」使用,是因為這必須以聯盟某些球隊可以獲利為前提
,依照David Stern的說法,依照現在聯盟的運作,如果真的有分享機制,所分享的也只
是虧損,而無法對真正需要協助的球隊帶來幫助,所以必須先讓聯盟中一些球隊有穩定的
獲利,這樣的分享機制才會成功。
但是這並不代表收益分享應該是大規模或無條件的。有些城市本就沒有足夠的財力/球迷
支持度/公部門支持,在這些城市設置NBA球隊,本來就應該要預期到會出現虧損。
Truehoops網站舉了幾個例子,紐奧良黃蜂隊是其中一個,猶他爵士隊可能是另外一個。
爵士隊老闆Larry Miller在買下球隊時,就知道他不會因此賺到錢,而他依然出手的原因
是希望留住球隊,以免以後不再有NBA球隊會回到鹽湖城。Larry Miller的兒子更說這筆
交易幾乎完全是「利他主義」。
換句話說,鹽湖城該不該有一支球隊,如果從單純商業角度來看,是值得懷疑的問題,這
個城市是不是有足夠的贊助廠商,這個城市的球迷是不是有夠深的財力,這些都應該考慮
,但是Miller家族還是拿出錢來了,這是他們最糟糕的投資,但是可能是帶來最大滿足感
的。
除此之外,某些球隊老闆買下球隊,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好好經營,而是為了附帶的利益,
比如說土地開發。曾經是杜克大學的球員,現在是不動產開發商的Brian Davis曾經想要
買下灰熊隊,不過他不只是要從經營球隊方面獲利,或許更重要的是幫助都市更新,建造
更多旅館,娛樂設施等建築。
如果這些老闆在買下球隊之前,就已經可以預期到未來的虧損,是不是還值得用所謂的「
收益分享」機制去幫助他們脫離泥沼。
需要與之清楚區分的,是這裡並不是說小市場就不該擁有NBA球隊,聖安東尼奧馬刺隊和
奧克拉荷馬雷霆隊的營運狀況都相對健康,球隊很有競爭力,財務上也有獲利的機會,可
見如果經營得當,小市場未必不能撐起球隊營運,但是如果有些模式已經演變成找到有錢
的金主,不計代價地砸錢,預想可以從業外獲得利益,這樣的營運模式是不是正常,反而
是需要先仔細思量的。
球隊老闆們必須承擔虧損的風險,如果他們不用心經營球隊,收益分享機制就不該成為他
們的免費降落傘,如果老闆願意承受虧損,那麼其他人都無從置喙,但是如果聯盟要介入
其中,情況就變得稍稍複雜點,甚至如果得讓一些不付責任的老闆退出聯盟,也似乎是痛
苦但不得不然的決定。
收益分享機制看來是勢在必行,問題只是在分享的比例為何,搭配的措施又為何?是削減
球員費用、減少球隊或是還有其他方法?不管如何,這些問題在二月底前都得有個答案,
因為封館的陰影已經步步進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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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orwardSpace:弄成四隊 之後每年打120場 10/27 16:19
推 coach :我認為絕對沒有一支球隊想要被裁徹 裁徹球隊反而會 10/27 16:21
→ welldone5566:射出來了 10/27 16:21
→ coach :造成反效果 失去賺門票的機會 甚至失去當地民心 10/27 16:22
→ eliczone :借轉 謝謝 10/2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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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iczone:所以說我認為反而重點不在於市場大小 而是老闆怎麼經營 10/27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