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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i2010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之銘言: : 覺得今天的真卿很白目... : 她自己不工作上班 還叫她媽不要工作上班? : 看到快暈倒~~ : 還說要叫李翰給她媽錢.... : 拜託... 就算要給 能給多少啊? 能比她媽一人賺的多嗎? : 真卿真的很白目... : 令人生氣又討厭...... 今天真卿拿李瀚女婿的錢 要給她媽媽 她媽媽不敢收 說以後有小孩更需要用錢 其實 真卿是有孝順媽媽的心 但若她自己有工作 不就可以每月給她媽媽孝親費/零用錢了? 她媽媽也可以大方收下吧?! (男人給他父母孝親費 女人當然也應該給她自己父母孝親費) 另外 韓國很傳統~~ 李哲想要搬出去住 還要和家裡革命? 不然 就是要住他老家附近? 一聽到李哲大伯可以搬出去 真卿好羨慕.... 哎~~ 還是真卿最可憐... 沒工作 只能靠李瀚一點點薪水 慢慢存錢 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搬出去住? 不然就是在算計公公的錢不要讓李哲租屋~~ 唉... 管李瀚在外吃飯為甚麼要請客? 只為省錢? 她自己這麼需要錢 老是愛提錢 她自己怎不會學學人家琇賢 娜允努力工作呢? 真怪~~~ -- 妳可選擇婚後當家庭主婦,但妳沒辦法給妳自己父母每月孝親費! 無法像男人一樣,每月拿孝親費孝順自己父母! 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只是結婚,不是嫁! -- ※ 編輯: ami2010 來自: 61.216.240.218 (03/25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