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v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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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李秉憲成被告…加拿大韓裔女性“我曾是他的玩樂對象”
時間Thu Dec 10 09:29:34 2009
新聞來源:因我來福(2009年12月9日)
http://www.innolife.com/mlist.php?ac_id=14&ai_id=23122
演員李秉憲成為被告,被要求損害賠償。
自稱李秉憲前女友的某加拿大韓裔女性權美妍(22),稱李秉憲以結婚為誘餌騙她同床,
並且受到精神上,肉體上的損害,要求損害賠償,於8日遞訴狀到首爾中央執法部。訴訟
金額為1億韓幣。
權小姐在訴狀中稱“李秉憲是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的,之後他邀請我一同看電影送給我電
影票,等等求愛行動中,我們很自然的越走越近。在結束多倫多電影節宣傳之後,李秉憲
來到紐約,一直打電話向我求愛,最終在1個星期之後,也就是9月底,我們在加拿大見了
第二次面,開始正式交往。”
權小姐表示“李秉憲在回到韓國之後,兩人也互打電話,互發EMAIL聯繫,保持了戀人關
係。在去年年底,我去韓國的時候,曾在李秉憲分檔的家中住過10多天。李秉憲還向自己
的母親和妹妹,朋友們介紹說我是他的女朋友。”
權小姐表示“李秉憲的後臺老闆,在日同胞A會長曾對我說“我會支援你在韓國繼續你的
運動和學習生活。拜託你結束你的加拿大生活,來韓國和李秉憲一起生活。”李秉憲也表
示很好,所以我來到韓國。
權小姐放棄自己在加拿大的體操選手生活,學業和親人,在7月來到韓國。權小姐說“我
被安排住在一棟24平的房子裏,但是3個月都不到,就被趕出來了。李秉憲也在我來到韓
國之後,態度180度大變,我被從原來的房子裏趕出來之後,他為我找了一棟很便宜的豐
田洞的住宅,之後對我毫無興趣,不再理我。”
權小姐說“他作為明星,利用自己的名氣和金錢財力,騙取我成為他的玩物,之後就把我
甩到一邊。”李秉憲的法律代理人則對此表示“李秉憲曾經被權小姐周圍的朋友威脅過。
我們將請求法院對此做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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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事外人雖然難以判斷
但以法律方法來索償
感覺很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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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1.202.252.127
→ bestyuki24:我推測權小姐想當藝人? 12/10 10:06
推 cadamei:不過李好像也..之前看過報導,很多與他演對手戲的女藝人都 12/10 12:51
→ cadamei:被經紀人警告要小心李... 12/10 12:51
推 ivychung:無風不起浪...總感覺李的人品不是很好... 12/10 17:17
推 katiechu:好恐怖~希望泰希女神要小心Q 12/10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