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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J 法案」11/30 正式通過 為制裁經紀公司或是電視台,無正當理由阻止藝人出演節目的行為, 韓國議員崔敏熙曾經 在今年四月提出又名為「JYJ 法案」的「放送法修訂案」, 經過半年多的協調與討論之後,於11月30日正式通過。 此法案將保障演藝人員的權利,規定非電視節目職員不得以與節目製作無關之理由, 禁止他人參與節目演出,若違反以上規定,放送通信委員會有權下達糾正命令, 或向電視台處以大約整體銷售額2%的罰金。 對於「JYJ 法案」的通過,JYJ 經紀公司 C-JeS Entertainment 表示: 「七年來,我們都在跟這些不公平的待遇奮鬥,希望以此法案為契機, 未來不會再發生這樣不公平的事。」 來源:聯合新聞 / Xportsnews 翻譯 & 撰寫:Kpopn 的 Sylvia http://kpopn.com/2015/12/01/321057/ http://kpopn.com/wp-content/uploads/2015/06/20150618-JY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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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P14759: Smㄌㄙ 12/01 18:10
IOP14759: Sm該打壓還是會繼續,反正犯法跑路就好 12/01 18:11
IOP14759: 李秀滿又不是沒跑路過 12/01 18:12
bboy0223: 其實打壓也應該是電視台傳達指令吧.... 「 規定非電視節 12/01 18:32
bboy0223: 目職員不得以與節目製作無關之理由, 禁止他人參與節目 12/01 18:32
bboy0223: 演出 」總覺得加了這個其實也沒什麼影響,電視台想讓一 12/01 18:32
bboy0223: 個團體無法上節目可以用各式各樣的理由拒絕呀.... 12/01 18:32
kk10894: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啦 12/01 18:43
bluecat5566: 多的是理由可以想.... 12/01 19:06
a85316: 正直與善良都回來了 12/01 19:07
tsgd: 電視台不太可能為了JYJ 結果整個SM公司藝人都請不到 12/01 19:11
vanisheye: 象徵意義大於實質,SM只要保持有他沒我的立場,電視台 12/01 20:24
vanisheye: 會如何選擇大家都知道,做為先驅者算是得付出很大的代 12/01 20:25
vanisheye: 價,但SM後輩的確是都該感謝JYJ替他們提高了待遇 12/01 20:26
imina: 無正當理由無法禁止藝人上節目?那以後沒錢的小公司藝人也 12/01 22:45
imina: 可以上節目打歌囉?真是太好了,那音樂節目五小時夠長嗎? 12/01 22:45
supersheila: 法律只給守法的人遵守的!$M是? 12/01 22:52
HakunaM: 象徵意義大於實質+1 SM根本不用明講電視台也知道吧...這 12/01 23:59
HakunaM: 絕對是只能暗地來的規矩啊=..= 六年了粉絲表示已淡定 12/02 00:00
a032100: 2%好猛的法案喔 12/02 00:11
sunwit: 法律通常是保護有權有勢的人 12/02 01:15
tw0030870: 韓劇都是真的 保護有權有勢的人QQ 12/02 02:48
maxmessi: 各國都一樣啦....法律本來就是保護有權有勢的人.... 12/02 10:21
dormice: JYJ真的很辛苦,非常討厭SM 12/02 18:12
gotohikaru: 但$M也不是因為JYJ才良心發現提高待遇的 是全部的公司 12/03 00:22
gotohikaru: 都被糾正 而當中$M是拖到最後的 邊拖還邊衝康JYJ 12/03 00:23
gotohikaru: N年前的新聞大家就推文說象徵大於實質 但永遠只是假象 12/03 00:25
tree1314: 根本無法執行阿 理由隨便找都有 12/03 16:36
lye1008: 正常 法律有作用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沒感覺 12/03 17:30
lye1008: 這個條文到底有沒有用要後續觀察 12/03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