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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掛星條旗 規定嚴格 記者楊青∕整理報導/世界日報 July 03, 2009 12:00 AM 星條旗作為美國的象徵,懸掛及使用有其嚴格規定。 1、當國旗懸掛在街道中央時,應水平懸掛垂直向下,並與街道走向成直角。 2、美國國旗如與其他旗幟一起放置,應置於右邊,即觀眾的左邊,且應放在前面。 3、若需下半旗,國旗首先應升至最高位置,然後才降至半旗位置。 4、若在自家窗口面向街道懸掛國旗,國旗頂端應朝向街道。 5、國旗若用於覆蓋棺木,藍色星星部分應覆蓋遺體頭部及左肩位置,其餘平整地覆蓋棺 木。 6、當國旗貼牆懸掛時,應遵循藍色星星部分從左至右、從上到下規則,且需平整展現。 7、當國旗與其他種類的旗幟組成的旗隊出現時,國旗應在行進隊伍的右邊(觀眾左邊) ,或在隊伍最前面中央位置。 8、國旗若與其他多面旗幟一起放置,應置於最前端及中央位置。 9、如果美國國旗與兩面或以上的其他國家國旗一起放置,應處於同樣高度,且國旗的大 小應基本一致。國際慣例禁止任何一個國家的國旗高於別國,以免引起國家利益衝突。在 美國國內放置多國國旗時,美國國旗應放右邊(觀眾左邊)第一位置,然後按英語字母先 後排列。美國國內旗幟排序,則應為國旗、州旗、地方旗幟、軍隊(以陸軍、海軍陸戰隊 、海軍、空軍、海岸防衛隊為序)。 10、當國旗懸掛於汽車上時,應固定在汽車駕駛人的右前方。 11、當國旗垂直懸掛在窗戶前時,藍色星星位置應處於觀眾的左手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