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stins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VISA 看板 #1E60oQkp ]
: 作者: Justins (~~~~~~~~~) 看板: VISA
: 標題: [北美] OPT生效後五個月才開始做part-time工???
: 時間: Sat Jul 9 16:08:52 2011
: 如題 我有一個中國朋友今年2月OPT開始生效 過期日是明年2月
: 本月初我幫她介紹進去一間連鎖的retail公司做part time 也被順利錄取了
: 也已經登錄到公司的電腦系統裡面 也參加了新進員工的orientation
: 但就在一周後突然接到公司打來的電話
: (參加orientation那天已經有打卡 有算鐘點數 但目前尚未正式上班)
: 對方表示總公司那邊的HR查出了她的"work visa"已經過期 可能不能讓她上班
: 想請問一下各位這是怎樣的一個情況呢?
: 照理說OPT可以做part time應該不會被查出
: 我懷疑是orientation當天 公司裡面的經理幫她處理paperwork的時候有出錯
: (當天沒有出示OPT卡)
: 去年有朋友唸國貿系畢業然後OPT在大華當收銀員都沒有問題..
: 在這邊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煩請解答 感激!
2月opt"生效", 90天倒數計時就開始了,90天內沒有登錄有找到新工作(有沒有pay沒差)
理論上這時候就不能再找工作了,原po說是"本月初"(Jul?)
2月起算90,大約也是6月初就已經到期,如果這90天內都沒有找到工作,那這情況滿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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