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駕照」與各國、美國各州、各區所發出的合法駕照完全不一樣。加州不承認「國際
駕照」為合法駕照,但確實承認各國、美國各州、各區對其居民所發出合法駕照。意即,
外國旅客是可以使用本國有效駕照在加州行車的。
凡是到加州遊玩、洽公或其他非長期居住、居留意圖的遊客,都可以使用其本國政府所發
出的合法駕照在加州駕車。但若長期居住,就應該在來美十天內申請考取加州駕照,或直
接到DMV辦理駕照更新。
國際旅客來加州駕車,應該隨身攜帶「本國合法駕照」、「本國護照」以及保險等文件,
所租借車輛必須要是合法註冊車款,遇到警察攔檢,可出示上述所有文件,向員警詳述出
入境日期,必要時可以翻查護照內的簽證與出入境資料,表明自己只是旅客、名下沒有任
何加州房產、汽車,並非加州居民,才算合法駕駛。
倘若有留學生返國後再來美,名下還有當時未出售的房產與車輛,就會被視為加州居民,
必須要持有合法加州駕照才可以開車上路。若是被認定為「無照駕駛」,車輛極可能當場
被拖吊、還要再花數百元取車以及上百元罰單,無照駕駛算是犯罪的一種(Misdemeanor)
,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