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廷頓灘出車禍 先破財3000?
【橙縣訊】/世界日報
August 18, 2010 06:00 AM
路過杭廷頓灘(Huntington Beach)千萬別出車禍,因為您可能被迫支付緊急處理服務費
,最高達3000元!
橙縣濱海城市杭廷頓灘為減輕負擔、添購設備而通過新法規,要求在該市造成車禍的外地
居民支付緊急處理服務費,最高3000元。但非營利團體加州保險資訊聯盟(Insurance
Information Network of California)卻表示,杭市的如意算盤可能無法全盤實現。
杭廷頓灘市議會16日二讀通過法規,要求在該市肇事的外地車主支付市府成本開銷,包括
汽車失火750元,出動消防車每輛每小時405元,救出困在車內人員2000元等。市府估計每
年可增加10萬元收入貼補開銷,更新添購設備。
杭廷頓灘市府準備向駕駛人的保險公司寄帳單索賠。駕駛人若無保險,則將帳單直接寄給
駕駛人。消防局長麥金塔(Patrick McIntosh)強調,橙縣聖塔安那(Santa Ana)、富
樂頓(Fullerton)、園林(Garden Gove)與柯斯塔梅沙(Costa Mesa)等多個城市已實
施類似計畫,此舉並非新猷。
專門替消費者把關的加州保險資訊聯盟(Insurance Information Network of
California)表示,車禍發生後若動用救護車,汽車保險會承擔救護車開銷。但消防車趕
抵現場的開銷並不在保險公司承保之列,駕駛人得支付。
聯盟代表李曼(Tully Lehman指出),由於汽車保險承擔車禍的大部分開銷,通常真正收
到的補償只有收費的三分之一,不太可能每年有10萬元進帳。
麥金塔表示,由於該市居民已支付緊急處理服務稅金,若發生車禍不必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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