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線減速被撞 對方拒賠
記者王善言/橙縣報導
April 01, 2014 06:00 AM
汽車被人從後面撞受損,對方保險公司卻拒絕理賠,受害汽車的駕駛人如何是好? 律師指
出,若自認沒有過錯,可透過法庭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與同學約好見面的富樂頓張同學,近日晚間開車前往安那罕一家有名的甜甜圈店。由於該
家商號深受歡迎,一等就是兩個多小時。凌晨1時許才開車回家,並因在高速公路上錯過
出口,正猶豫該如何是好將車子減速打算換線時,就被後面一輛雪佛蘭汽車撞上來。
當下對方「先告狀」,詢問張同學是否喝醉,張同學除連聲否認,並承認因為錯過出口有
點心急,所以將車速減慢,對方於是緊咬他的話說是他的錯。由於當時時間已晚,張同學
車子撞得不算很嚴重,雙方交換保險等資料後即各自回家。
張同學因未成年,之後其母替他聯絡保險公司報案,才知道正在國外出差的夫婿替兒子買
的保險只有責任險(liability),沒有碰撞險(collision)。其保險公司代表表示,責
任險只保承保人汽車撞到別人汽車的損傷,不保自己的汽車被別人碰撞的損傷。但他安慰
其母說,在加州只要汽車是被後面的汽車碰撞,除非肇事原因是因為前面的汽車駕駛人突
然換線,讓後面的駕駛人措手不及,否則99%都是後面汽車駕駛人的錯。
然而張同學在對方保險公司電話問話時,在對方代表咄咄逼人下,表示當下雖未換線,但
承認其車減速很多(Slow down a lot)。致其母致電這位代表時,對方回應說「妳兒子
已承認是他的錯,暫不受理理賠申請,全案等待調查(pending investigation)。」
張同學母親之後致電其保險公司代表,被告知由於張同學保額不包括碰撞險,無法代表他
向對方爭取權益,意味著沒人替他們出頭。
律師鄧洪指出,一旦發生後車碰撞前車事件,實務上不一定是後車的錯,也視車禍發生原
因。如前車駕駛人正在打手機、傳簡訊等分了心,並突然煞車,或明明是綠燈前車應該前
行,駕駛人卻莫名其妙煞車,以致後車煞車不及。
如果車禍造成嚴重損失並需要上法院解決,在外州如果陪審團認定前車駕駛人應負擔超過
50%責任,將因此拿不到半毛理賠金。但在加州是以陪審團判定的責任比例來決定可以獲
得的理賠金額。
鄧洪說,如果車禍損失不超過1萬元,可考慮在小額法庭解決。
律師呂學銘則說,車禍發生後,受害一方可拒絕接受對方保險公司電話問話,唯對索賠不
見得有幫助。但若如本案的肇事人保險公司宣稱已掌握對受害人不利說詞,除非有電話錄
音,否則很難證明。而任何電話錄音都須經過當事人同意,否則不具呈堂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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