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州買車 加州上路 難關重重!
記者陳光立洛杉磯報導/世界日報
January 26, 2010 12:00 AM
洛杉磯縣的銷售稅高達9.75﹪,汽車註冊登記的手續費也偏高,部分想購車的民眾思索從
外州買車,以獲得賦稅的差額撿便宜。不過加州車管局建議,行動前先查加州車管局條例
,針對外州購車有諸多限制。
加州車管局沙加緬度總局發言人哈斯金斯(Steve Haskins)表示,加州針對環保頒布不
同的汽車廢氣排放條例,與美國其他49州相比標準較嚴,因此外州車無論是汽車、卡車或
者摩托車,均得通過加州境內的排放測試,檢測地點車主可於各地的Smog Check Station
排氣監測站進行。
哈斯金斯說,不是所有新車出廠後,都可以賣給加州居民或當地的企業機構,有的車種僅
限於全美49州,這些車均符合聯邦排放標準,但是不符加州排放規定。此外,法律規定外
州車輛於加州註冊,其里程數不得少於7500哩,目的是杜絕私人的新車轉售行為,所以要
求車輛得先於他州註冊過,否則車管局不予受理。
哈斯金斯說,7500哩的立法依據,是來自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CARB(California Air
Resource Board)建議,但也有部分例外案例,譬如:因離婚或繼承遺產獲得汽車、在外
州原車遭竊而購入的車輛、外州原車輛損毀而購入的車輛,以及軍事任務被派遣進駐加州
境內等,均不受該法例限制。這項註冊法令,同樣不適用於從外州遷入的新居民,所以加
州新居民隨行的外州車輛可在加州註冊,但申請時得提出相關證明。
外州買車省稅的想法似乎也行不通,哈斯金斯說,民眾想在外州買車省稅的策略錯誤,於
外州購車時得支付消費稅,即使是在俄勒岡州當地購買,一旦回加州後註冊時,還是得按
比例繳納稅金與手續費,所以仍無法規避消費稅。
在南加經營汽車買賣的王維祐表示,加州針對外州車輛設有諸多門檻,若為省稅於外地購
車,得累積里程數又得改排氣系統以符合法令,反而花錢又惹麻煩。他說,7500哩的里程
要求適用新舊車,監理單位會針對購車日推算,因此想作假恐惹來更多麻煩。王維祐說,
可在加州註冊的零里程外州新車,只有符合聯邦、加州排放標準(50 state vehicle),
沒有其他選擇。
車輛是否符合加州排放標準,均有政府核定的標籤辨識,一般是位於引擎蓋下方,若是摩
托車則可調查車架前方,上面會標示加州排放標準許可。相關訊息民眾可致電
916-657-6795,關於加州廢氣檢查的資訊,則可去電BAR(Bureau of Automotive Repair
)800-95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