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廣告信 竟然被扣款
記者陳良玨洛杉磯報導/世界日報
March 31, 2010 12:00 AM
銀行寄來的促銷廣告,可別直接丟進垃圾桶,小心白白被扣款數月而不自知。
華裔Tony向本報投訴某知名銀行今年開始寄來不少廣告信函,內容指稱「若客戶不將信件
寄回,合約將同意生效」。他氣憤道:「根本是變相敲詐」。
家住艾爾蒙地市的華裔Tony,移民美國近30年,過去每逢看見銀行寄來的廣告信,全部置
之不理,沒想到經濟不景氣,銀行花招百出,根本無視客戶權益。
Tony 查看銀行賬單扣款明細發現,每月皆有12.99、13.99元的小額消費,內容包含信用
卡失竊險、家庭修護工具等。由於數字不大,過去並未仔細察看,沒想到成為銀行斂財工
具。
Tony銀行戶頭已被扣款五筆,雖然金額不高,總數約100元,但也不禁納悶,消費者權利
何在?有誰會細看每封廣告信函,更別提還得自行寄回,「取消」服務。
他上門找銀行理論,沒想到該分行經理推卸責任,表示是產品公司問題,與他們無關,僅
同意將他每月固定扣款額取消,但是絕對不會退錢。
Tony說,這些廣告信是以該銀行名義發出,信件上也有銀行抬頭,對於銀行推託說詞,感
到很火大。
非營利「消費者行動組織」華裔社區宣導員張毓潔指出,民眾可向加州銀行監管部門(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DFI)投訴,將證據影印本寄出,副本給該行
經理,給予警告,要求公平答覆。
理論上,銀行將客戶資料轉手給其他公司屬於交易行為,理當給予客戶信函通知,但不表
示客戶直接同意合約,採用該產品服務。
張毓潔說,銀行不可空口講白話,應該出示白紙黑字,證實該客戶確實同意購買產品,否
則未經顧客同意即自行扣取費用,即等同侵害客戶隱私與權益,民眾毫無保障。
若民眾遇到有違消費者權益且與銀行相關等問題,可電:1-800-622-0620免付費專線,或
電郵consumer@dfi.ca.gov申訴,並請消費者事務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採取行動。
張毓潔建議民眾必須定期上網查看帳單明細,以免權益受損。一旦發現銀行利用客戶帳戶
圖利,可立即停止帳戶服務,作好自我防範措施。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http://www.dca.c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