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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貸款子女 合法避稅 編譯宋凌蘭/世界日報 February 07, 2010 12:00 AM 彭博通訊社報導,遺產規畫師貝瑞特 (Richard Behrendt) 最近協助客戶今年借錢給子女 ,每人500萬元,藉此省下45%的贈與稅,而子女們每人也省下利息支出83萬7000元。所謂 家人貸款 (intra-family loans)利率自2008年以來已下降53%,這種貸款可能是富有家庭 幫助親人的最佳禮物,並可用在遺產規畫中,因為所獲利得不須付遺產稅和贈與稅。 聯邦國稅局每月制定家人貸款的利率,目前三年期的家人貸款利率為0.57%,三到九年的 貸款利率為2.45% ,九年以上為4.11%。相比之下,紐約都會區個人銀行貸款的平均利率 為10.55%,信用社貸款為12.51%,顯示家人貸款利率偏低。 貝瑞特的客戶擁有淨資產達1億元,他借給三個子女每人500萬元,時間為九年。子女把錢 投資在尋求至少5%回報的投資組合。凡是投資回收超過1.65%利得的收入,都可以轉贈子 女,可享免付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優惠。 由於目前利率較低,貸款人也可省下利息支出。依國稅局目前規定的利率水準,每名子女 每年得付父母利息8萬2500元,假如他們在2008年2月向父母貸款的話,當時利率為3.51% ,他們每年就得付利息17萬5500 元。 遺產稅法於今年1月1日失效,但2011年將再生效,超過100萬元的遺產稅率高達55%,父母 對於子女的贈與,每年超過1萬3000元,可能被課稅達45%。稅務專家建議,擁有家庭事業 者可考慮採用家人貸款,將事業轉給子女。父母可以借錢給子女收購生意,子女則以做生 意的利潤還錢給父母。未來超過貸款金額的增值部分,以及事業盈利都將屬於子女,而不 是父母留給子女的遺產。 貸款給家庭成員是把錢轉贈家人的「低科技」工具,但家人貸款仍須按國稅局制定的利率 償付本利,假如不償還,就可能被視為是贈與行為,把錢借給子女的父母收到利息後亦得 依法繳交所得稅。 專家指出,親人間的金錢借貸可能對家人關係造成影響,譬如子女財務狀況出問題時,無 法如期償還父母。61歲的佛羅里達州高級主管艾畢頓 (Don Albritton)四年前藉著家人貸 款給兒子26萬元買房子,但是因房價下跌,兒子急於脫售卻難以避免虧損,艾畢頓被迫接 收房子,不過艾畢頓說:「我不灰心,我準備再貸款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