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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個讓我困擾的問題 我剛跟apartment簽了一個四個月的短期租約, 搬進來之前不知道臥室牆腳就是熱水加熱器 (因為那時後房間有房客, 沒辦法讓我近來看,manager只說每間房間都一樣) 現在問題來了! 這個熱水加熱器只要一沒有熱水就會開始加熱, 一整排的apartment都靠這個加熱器 因此我常常在半夜被吵醒 (常常凌晨兩三點一次 五六點又一次) 之後manager答應我們可以transfer到別間unit 但是原本這間的清潔費(大約$200)得要我自己負擔, 然後新的一間清潔費之後再看多少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要求我付清潔費合理嗎? 有沒法規保障我的權益?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134.222.151
dragonsky:談談看能不能減少了,法理上你沒什麼優勢。 02/10 12:10
Samuraiki:為什麼熱水器可以放在臥室= =? 火苗熄了你不就慘了 02/11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