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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ou223010 (~友~)》之銘言: : 大家好~小弟來美國學英文, : 卻莫名其妙卷進了一場腥風血雨! : ___________正文開始______________ : 因為房東當初向銀行貸款買房子(小弟目前租的房子) : 去年12月知道房東沒繳房貸,導致銀行要收回去... : 之後小弟12月30號要角房租給管理員, : 管理員說不要付錢給房東! 然後說每個房客都沒付房租,又說房東騙子! : 所以一月沒給房租就繼續住,但就在三四天前就收到summons.... : 房東告銀行還有每個房客! 害得小弟不知道現在該如何是好! : 謝謝大家!謝謝! 我覺得你應該把你的合約拿出來看清楚 如果你當初合約是跟管理公司簽,那錢當然只給管理公司 房東想要"越權"直接取房租,當然不合理,你理直的很,不必擔心 說難聽一點,你也不知道誰是真的房東,你只對你簽約的人負責(就算他是二房東) 如果房東(不管是銀行還是人),主張房子是他的,那你是房客, 基本上法律是保護你(房客)居多,也沒有那種房子異主你就馬上得搬的事 Cite: http://bit.ly/dgGJde the new owner can change the lease or evict the renters only to the extent that the old owner could have. In effect, the new owner steps into the shoes of the old landlord. 講白一點就是你如果明明就一直住那,新屋住不能裝作你不在 如果他知道租約的存在,他必須蓋括承受 也就是就算銀行買走,你的合約仍然有效(只是對像轉移),到期前都不必擔心 除非你的合約中有例外的說明(但仍不可以違反LAW) 中外皆同,法律保障租客>房東 但如果合約是跟房東簽,管理公司只是"代收" 也許管理員和房東有糾紛,因此他不想代收,退回給你 甚至要你不繳錢給房東 您要搞清楚,此時他只是"代收人",而不是合約的"對方" 你100%要馬上把錢給房東,但你可以要求收據,假使房子異主了 這是是房東詐欺,你可以再告回來 除非你100%確信房子異主了,不然你不能拒絕這個錢 話說回來若真的異主了,應該也會收到或看到FORE-NOTICE才對 (銀行早就會寄信到地址) 在房東和銀行(不管如何)一切確定之前 你都不能自行"假設"房東會輸BLA BLA BLA 但你可以要求收據,以免未來有糾紛(二個房東都說你欠他房租) 除非你收到任何的正式NOTICE,不然就假設一切沒變就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79.6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