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pidog (如果狗狗飛上天)
看板studyabroad
標題Re: [問題] 房屋提前解約
時間Fri May 14 06:55:16 2010
※ 引述《hcw818 (little bear)》之銘言:
: 目前租的房子剩兩個月租約到期
: 請問如果直接搬走 也不去拿回押金
: 會不會面臨到什麼法律的問題
: 例如 永遠無法入境美國之類的
: 謝謝
可能的處境會是:
1.到法院告你.你會變成欠債不還的被告,也許要打官司.
當然你也可以不鳥,趕快出境一輩子不要再來美國就是.
2.把這筆帳報告給討債公司(我有朋友因為有保險費忘記
繳,結果收到討債公司的存證信).請他們去跟妳討債.
如果討不到,無可奈何,你人又跑了,就只能向銀行報告
你的negative credit(你當初租房子時,應該會有要求
你提供銀行帳戶的開設分行).
結果同一,以後不要再來美國,或者是來了,以後想發展,
但是會有一個紀錄甩不掉,一直跟著你.
3.你的房東人好,了解你的處境,感同身受,就拿了你的押
金,一切當沒事了.還祝你一路順風,以後再見.
如果你打定主意永遠不要來美國了,那確實可以跟很多欠
錢逃出台灣躲在國外的大戶一樣,一輩子沒事.如果你有
隱隱覺得某天還會再來,那結果應該就是上面三個的其中
一個.看合約怎麼定,看房東想怎麼處理.如果是大的,有
點規模的租屋公司,應該都是1 or 2,其中2的機會可能又
高一點.出現3的機率一般偏低.
*Note一下,我沒說原波那樣作不行,只是建議可能的下場,
事實上原波如果覺得合約上站的住腳,那麼打官司也不見
得會輸,如果討債公司找上你,或是有了負面credit要去
跟銀行argue,也不見得不會成功.如果原波覺得合約上
完全站的住腳,那倒是可以為了兩個月的房租跟它拼了.
賭一把,反正最慘也就是賠兩個月.
但前提是你不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因為如果你放任這件事
情不管,它告你,他給妳負面的credit,你都不管,那你肯定
是輸定了,因為他說了算.維權是要付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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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最溫暖的夏天是在紐約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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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9.237.42.154
→ silfox:合約不是完全control.原po可能要研究一下當地法令,但通常如 05/14 07:01
→ silfox:同原po所述,已告知房東但不給提早解約,要硬收房租,可能違法 05/14 07:02
→ silfox:不過,原po只剩兩個月,似乎住完租期比去爭老半天要簡單得多? 05/14 07:07
※ 編輯: pipidog 來自: 169.237.42.154 (05/14 07:16)
→ shelly205:金額不高應該是small claim 他也要先找的到你才能審理 05/14 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