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房東不能要求租客支付超過一個月租金的押金,只有在某些特殊情況之下,例
如租客的信用評分較低或租屋歷史不佳,房東可以以此為由要求更高的押金,但必須提供
書面說明。有些房東會因租客使用支票支付租金或押金而收取額外費用,這樣的行為也將
被明確禁止。房東或租賃代理不得再對租客收取任何有關「送達、張貼或傳遞終止租約通
知」的費用。
法案 AB 2801 規定房東必須拍攝出租房屋的照片,並且在租客入住前與退租後記錄房屋
狀況,以作為押金扣除的依據。房東只能扣除押金來支付「必要的修繕費用」,例如門損
壞、水管漏水導致的結構性損傷等,而不能因為一般性的磨損而扣款。也就是說,「正常
磨損」不能計入押金扣除,例如牆上的小釘孔、油漆褪色、地板刮痕、水槽輕微刮痕、櫥
櫃把手鬆動等,都不能作為房東扣除押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