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yansun:美國的慣例是一個月前通知沒錯 08/30 11:02
→ bryansun:至於扣你錢,也沒有所謂合理不合理.. 08/30 11:03
推 bryansun:如果沒有contract..就沒有合理不合理的問題 08/30 11:05
→ bryansun:不過我覺得不合理且奇怪的地方,學費是給學校還是給老闆? 08/30 11:06
→ BlueSunLight:給學校的老闆(同時也是我房東@ @) 08/30 11:09
推 cataily:提升租金要有一個月提前通知書,你要搬出按慣例是也是一個 08/30 11:16
→ cataily:月提前通知,但你沒有簽約,應該沒有限制,但即使要提前 08/30 11:17
→ cataily:通知,你可以通知他要搬出,但遲1個月才搬出那樣? 08/30 11:19
→ cataily:沒有簽約,應該是month by month那樣,雙方都有權取消。 08/30 11:20
推 bryansun:那你應該是說學校租了apartment,轉租給學生.. 08/30 11:31
推 bimmers0:如果法律上(包括一切所有規定與合約)你OK.可以翻臉. 08/30 23:35
→ bimmers0:我可幫忙找檢舉或訴願機關甚至寫相關文件.很看不爽這種. 08/30 23:37
→ bimmers0:該不會是LSI吧?!學校老闆兼房東.但她的合約寫很清楚的. 08/30 23:38
→ bimmers0:為何我知道.因為我帶朋友去CHECK-IN過.聽她說明合約條文. 08/30 23:39
→ bimmers0:這個她就是校長兼房東.笑面母老虎.但合約真的很願打願挨. 08/30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