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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ung7813 (in LA)》之銘言: : 幫朋友問的 : 請問各位,朋友A已和房東B簽了定期合約(到2010年10月底), : 因為一些因素(2b2b Apartment,1b1b各一人,共兩人), : 兩房客租屋合約是個別和房東B簽的,非同一合約, : A有付一個月壓金, : 現在A想搬走,房東B並不同意, : 現在問題是,如果A還是要搬走, : 法律上而言,房東B有權要求A付租金到10月底嗎? : A可否就損失那一個月壓金,提前解約(不用付到十月底)? : 對A而言,怎樣才是可搬走又損失最少的方法呢? : 請教法律專業或有經驗的人幫忙回答,謝謝! : PS.房東在合約上或maintenance上沒有過失 1. 若今天兩房客是合簽一份合約 則A跑了 另一個人就倒楣了 法律上 房東B會直接要另一人出全額 否則就可以告 2. 請心平氣和的 拿起合約來看 找到breaking contract (lease) 這章來看 多說無益 看了就懂了 我當初也想跑 房東很客氣的說 你跑跑看 你有三種選擇 自己去看 據房東說 1. 把錢繳到底 繳完就可以走了--->這樣有偷跑沒偷跑有啥差別 2. 罰兩個月房租 且 洗衣卡 遙控器 房屋押金 全部拿不回來 3. 擺爛跑給她追 那就準備收法院或是 討債公司的存證信函 抓回來繼續還錢 但我現在現住處 簽之前就有跟我們說 我們可以拉新人進來 轉約給他 再自己抽腿 或是跟他講我們想走 他幫我們找新客人 找到就轉約 (我覺得這太夢幻 畢竟它擺爛不找 我房租還是得付) 結論就是 看合約走吧(菸) 盡量不要鬧不愉快 不然最後壓金還是他的 小弟最後一千的押金只被扣掉200多而已 算很幸福了 但當時三人有段時間 同一時間 房租高達六千 同時掌管六個車位 連自己都不敢相信 其實換個角度想 不是房東不讓你搬 因為合約是保障兩人的 今天 要是房東半夜把你叫醒 通知你 三天內 他們要打掉重蓋 或是公司要變賣大樓 要你連夜搬空 我們也會很冏的(即 合約同時也約束房東必須提供房客住宿無虞) 倒是 有無強者知道 sublease 揪競合不合法 (若不合法 怎麼criag list ptt上可以光明正大的貼 若裡面搞死了人 磕藥 二房客拒絕搬空 要怎麼算責任) 感謝 有錯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87.67.6
charley67116:謝謝T大的解答,確實,我目前要看到合約我才有辦法知 01/14 11:34
charley67116:道我下一步該怎麼走,基本上我也覺得有點慚愧,畢竟 01/14 11:35
charley67116:房東沒有做什麼錯事,但問題是如果我最後房租繳不出 01/14 11:35
charley67116:來的話,那我也是另一種違約 01/14 11:36
charley67116:ps.我是j-1的身份,所以我沒有辦法在這打工,謝謝! 01/14 11:37
almondroca:sublease是合法的, 主要責任在第一個tenant身上, 01/14 15:39
almondroca:所以不管二房客怎麼搞, 房東都是找大房客負責。 01/14 15:40